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包组2)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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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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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包组2)
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包组2)
采购项目编码: ****
项目业主: ****
服务机构: ****
合同名称: ****2026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包组2)
合同编号: ****
合同总金额: ¥116,24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5月15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1、按照我方要求及时完成采购清单中所列仪器的检定或校准,并出具相应的检定证书或加盖CNAS标识的校准证书。原则拟检定或校准时间为同一月度的仪器,服务方式为上门检定或校准的,要求当月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验室检定或校准的,要求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分包委外检定或校准的,要求拟检定或校准日期前完成外送工作,完成时限同上。若有特殊情况无法完成需及时与我方协商解决。 2、检定或校准过程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程或规范,并按照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清单中的参数及其技术要求进行检定或校准,若发现某些参数无法满足我方技术要求时,需及时与我方协商解决。 3、检定或校准证书上必须提供参数相关的不确定度,且不确定度须依据仪器设备的校准规程要求以及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相关规定得出。 4、若供应商因自身资质能力等原因需分包部分服务时,应至少在拟校准日期前半个月告知采购人,在选择资质符合要求的机构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进行分包。分包的仪器数量不得超过仪器总数的10%。 5、原则上除仪器故障、检定或校准不通过等我方自身原因的仪器可退检外,其他仪器均应完成检定或校准并出具证书。若仪器存在退检情况,应在当月出具经盖章的退检确认表,确认表应列明仪器名称、型号、编号、退检原因,经我方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退检,否则应继续完成检定或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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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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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合同公告
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包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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