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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广场场地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5月18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5月22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省**市宝****停车场****广场 |
| 面积/数量 | 2579.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不允许 | 出租期 | 5年 |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无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3元/平方米/月 |
| 租金的递增 | 第一、第二年租金单价标准不变;第三、第四、第五个租赁年度租金单价在第一年度基础上上浮3%(即:第三至第五年度租金单价不变)。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出租物业以现状移交,双方确认后,承租方入场需进行二次装修的,装修设计方案需经过出租方、****政府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实施。并自行向有关部门申报及处理装修中出现的问题,装修工程完工后,出租方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加建违法建筑,一经发现终止合同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空地(车辆停放或车辆检测等)) |
| 履约条件 | 1.招租时招租面积以项目简介表为准,承租人不得要求减退承租面积。请承租方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场地的现状。竞标人一旦参加竞标,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场地的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 2.承租方须承诺,若政府征用、收回或城市旧改、更新需拆除租赁场地的,双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且无需给予对方任何赔偿,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解除,承租方不得破坏装修后的设施设备,承租场地内不动产、已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物归属招租方所有,一般动产(主要设施设备、大型公共配套设施设备除外)、未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物归属承租方所有,承租人可予以拆除,但不得造成场地毁损,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双方应于合同解除之日起十日内办结物业交接手续。如承租方以各种理由不按规定期限搬离租赁物业,视作承租方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3.出租物业以现状移交,双方确认后,承租方入场需进行二次装修的,装修设计方案需经过出租方、****政府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实施。并自行向有关部门申报及处理装修中出现的问题,装修工程完工后,出租方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加建违法建筑,一经发现终止合同。 4.禁止生产、经营或储存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禁止用于粉尘涉爆作业车间。如对承租方使用物业用途做出要求,则承租方必须将物业用于约定的用途,不得做他用。承租方未按双方约定擅自改变物业用途的,合同自动解除,出租方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承租方承担违约及法律等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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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1.最终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司收到交易服务费且最终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后,在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返还。 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在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返还。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3.报价增幅为招租底价0.5元/㎡/月(人民币)的整数倍。 4.优先承租权人名称:**市锦****公司。 5.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一月一付,每月5日前付清当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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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合同期末年2个月租金 |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由出租方决定招租程序,程序有以下两种方式:如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由出租方决定招租程序,程序有以下两种方式:1.经集团批准后,可以采取直接出租(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2.直接终止招租行为,重新进行公开招租。该招租程序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由出租方决定招租程序,程序有以下两种方式1、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征集到则继续**公示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方。2、直接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进行公开招租。该招租程序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竞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未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竞价人须有良好的信誉,****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如发****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 3、竞价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如发现竞价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招租人有权拒绝其竞价的权利; 4、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自行经营,严禁转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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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打印件或截图(查询参考网址:http://zxgk.****.cn/); (4)资格条件2-4条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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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5月22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50,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05月22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公司 | 地址 | **市**区**街道**东路40号208室 |
| 联系人 | 曾工;龙工 | 联系方式 | 0755-****8313;0755-****9844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市****公司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区属国企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深宝国资[2025]42号)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易机构仅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机构无关。 3.若因搬迁、检测等因素未按招租规定的时间期限交付的,不属于出租方违约,以实际交付时间计租。 4.交易机构按照约定提供交易服务,但因出租方与承租方未按照最终确定的条件及时签订书面合同,或者非交易机构原因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交易机构有权不予退还交易服务费,或要求出租方承担交易机构已提供服务的合理费用。经出租方书面确认,承租方出现要被没收交易保证金的情形时,若交易机构尚未收取交易服务费的,可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已收取交易服务费的,没收的交易保证金由出租方按相关规则处置。 5.交易服务费按以下标准收取:《关于印发********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具体收费标准为: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收取。 6.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交易机构有权对保证金进行处置,包括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出租方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三)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四)经相****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五)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六)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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