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05-15
**市大****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制造厂房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批前公告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项目现场及局官方网站——**市门户网站www.****.cn→站群导航→****规划局→规划及其他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局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6-****7062
联系地址:****中心316
****规划局
2026年5月15日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市大****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制造厂房建设工程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地址 | 大溪镇念母洋村 |
| 用地面积 | 20290㎡ |
| 变更内容 | 一、因实际使用需求,取消场地东边角绿化,绿地指标由2%调整为1.44%; 二、调整食堂、活动室、开关站、消控室、封闭空间、地下风井(地面部分)建筑面积指标归类; 三、将一至****活动室、食堂、配套办公用房调整为非生产性生活服务配套用房; 四、总建筑面积由544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540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2平方米)调整为总建筑面积54151.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53803.6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7.67平方米);调整后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100.62平方米,物理管理经营用房建筑面积为101.6平方米,大件垃圾、装潢垃圾、园林垃圾存放点建筑面积为23.59平方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建筑面积为42.37平方米,再生**回收网点建筑面积为48.38平方米,邮政快递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14.68平方米,通信用房建筑面积为23.29平方米,工业建筑面积为50322.27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44970平方米、宿舍建筑面积为5352.27平方米),非生产性生活服务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2983.36平方米,开关站建筑面积为65.69平方米,消控室建筑面积为32.46平方米,封闭空间建筑面积为2.34平方米,地下风井建筑面积为42.96平方米。 五、以上变更详见联系单,其他内容不变。 |
附:联系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