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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布单位:
****环境局
发文日期: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字号:
无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100万吨/年(卤折盐)盐矿开采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00万吨/年(卤折盐)盐矿开采项目
项目选址:**市**市杨林市镇
建设内容:本项目采用水平对接井开采工艺,建设100万吨/年(卤折盐)盐矿开采项目,包含控制室、泵房等盐****办公室、配电室、维修间、罐区等相关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公司地址:**省**市**市新**街****检测中心大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16-****801
电子邮箱:****@befar.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承担环评单位:****环境****公司
联系人:熊工
联系电话:0716-****692
电子邮件:****@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100万吨/年(卤折盐)盐矿开采项目公众意见表.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参与调查的个人和单位,可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快递邮寄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也可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照片(以能看清填写内容为准)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的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