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名称:**区城市路内停车泊位与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充电桩一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6-04-30
二、更正信息
1、原公告/公开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
四、投标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1日09时0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21日09时00分00秒(**时间)
现更正为:
四、投标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1日09时0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01日09时00分00秒(**时间)
2、原公开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二、商务要求:
| 付款方式 |
合同货款按下列步骤分期支付: 1.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 (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给乙方。 (2)项目安装完毕后按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验收。经甲方、乙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及设备正常运行1个月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给乙方。 |
现更正为:
| 付款方式 |
合同货款按下列步骤分期支付: 1.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 (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给乙方。 (2)本项目进度款按实际完成的进度比例同步支付,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付款申请并开具等额正式的专用发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的进度款项。 (3)项目安装完毕后按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验收。经甲方、乙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及设备正常运行3个月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结算价的100%给乙方。合同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招标人结算:(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的专用发票;(3)中标通知书;(4)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结算资料。 |
3、原公开招标文件:合同书格式中的九、付款方式:
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给乙方。
(2)项目安装完毕后按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验收。经甲方、乙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及设备正常运行1个月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给乙方。
现更正为:
合同货款按下列步骤分期支付:
1.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
(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给乙方。
(2)本项目进度款按实际完成的进度比例同步支付,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付款申请并开具等额正式的专用发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的进度款项。
(3)项目安装完毕后按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验收。经甲方、乙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及设备正常运行3个月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结算价的100%给乙方。合同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招标人结算:(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的专用发票;(3)中标通知书;(4)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结算资料。
凡公开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文件与本修正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修正文件为准。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街**中路59号
联系方式:0766-****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详细地址:**省**市**区**街道藕塘村1****大学对面)]
联系方式:0766-****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66-****677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