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万吨含锂卤水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受****的委托,****承担了“****年产10万吨含锂卤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及《****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含锂卤水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省**市**区****开发区稀金六路6号(2-4#厂房);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5811.1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4380平方米。拟采购破碎机、球磨机、过滤机、搅拌罐等设备,以外购的焙烧熟料为原料,采用破碎、球磨、加水浸出、过滤、洗涤等工艺,项目达产后将年产10万吨含锂卤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联系地址:**省**市**区****开发区稀金六路6号(2-4#厂房)
联系人:邱总;
联系方式:131****787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评价单位地址:**省-**市-**区-**路16****广场(**书城)B栋商业B708#
评价单位联系人:任工;
联系方式:139****8445
评价单位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之日起共10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