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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项目情况及建设单位联系方式与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皇镇陆港产业**产业园顺畅路88号;
因环保设备在原调试期间不稳定故**调试时间,原计划调试时间期限为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03月24日,现由于特殊原因,需**调试时间至2026年04月17日。
公示期间意见反馈方式:赵经理 187****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