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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先进医疗卫生工作者的通知》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我单位推荐“全省先进医疗卫生工作者”候选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2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举报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传真、信函,信函以到**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
受理电话:0512-****0170
传 真:0512-****6823
通信地址:**省**市**区胥江路89号
邮政编码:21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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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