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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商砼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商砼站
地点:**省**市**县保安街道办张沟门村塔庄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和预制构件生产线1条,建设搅拌楼1座,建设3个水泥筒仓、1个粉煤灰筒仓,配料机1个,配套相应的公用及辅助设施,年产9.3万方商品混凝土和0.7万方预制构件用混凝土,其中预制构件用混凝土用于预制构件的生产。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6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冯帆
联系电话:187****3229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