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清远清新竹山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清远-清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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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6-05-15

****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05-18至2026-05-22(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107****中心)三楼市级综合业务区综合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0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风电场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市**区浸潭镇与石潭镇

环评机构:

**市****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拟建设安装10台单机容量为5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风电场集电线路采用电压等级为35kV架空线和电缆相结合的方案,根据风电场风电机组排布,相邻5台风电机组各汇流为1回35kV场内集电线路,共2回线路。架空线长度为20.3km****风电场之间线路约9.9km,风电场至升压站之间共约10.4km),电缆长度1.2km。项目**道路总长度约34.92km、改造道路总长度约1.23km。进站道路按四级公路标准修建,采用山皮石路面,厚度20cm,行车道宽度5.5m,路面宽度5.5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采取生态避让、限定活动范围、控制临时施工占地、临时挡护、表土剥离、水土流失保护等措施。

二、本项目电磁场影响主要来源于风力发电机、35kV变电箱、35kV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以及升压站110kV送出线路等。项目对四至的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三、地表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清洗废水和灌注桩施工废水,通过设置沉砂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降尘等工序,不外排。施工期和运营期人员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分别作为周围林地灌溉及升压站场内绿化灌溉,不外排。

四、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料废气。采取施工场地洒水、物料临时堆放加盖篷布、施工边界设置围挡等措施。营运期主要为升压站内食堂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油烟,采取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五、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以及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运输时间等措施。运营****风电场风力机组的运行噪声和升压站内的电气设备噪声。通过站区植被及围墙的隔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依法依规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七、环境风险:项目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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