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奕****公司、义和伟****公司、****公司、中岐能****公司(被邀请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中1#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改革局以宁发改【202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中学 ;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为1200万元,具体以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监理服务费限价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取费标准计取,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按竣工结审核金额总价1.5%计取。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施工、竣工结算监督和保修期监督全过程监理及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约定的监理工作,共分成1个标段 ;
2.3. 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责任期满之日止,若延期完成,不增加监理服务费。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及其他现行最新规范、标准、文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0 个。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0个。
3.8其他资格要求: / 。
4.本招标项目采用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05月15日至2026年05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时间,下同),到****(地址:**县翠江镇边贸西路5-126号)领取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标书代写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采用现金形式。应单独用一信封袋密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下午15时00分(**时间。提交地点为:****会议室。标书代写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和购买招标文件的购取凭证(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政府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翠江镇**北山三路67号,邮编:365400
电话:134****6190联系人: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翠江镇边贸西路5-126号,邮编:365400
电话: 152****2756 联系人: 小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