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市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释放公共数据价值,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办法(试行)》《**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规范(试行)》《**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方案(试行)》等有关要求,****门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的
以公平竞争方式,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门市公共数据**,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赋能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本市公共数据**高效开发与合规应用。
二、授权运营模式及期限
采用“整体授权”模式,授权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开展公共数据开发治理、产品经营和技术服务。本次授权运营期限为5年。
三、授权范围
根据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标准和应用场景建设需要,纳入授权运营目录的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数据**。在金融服务、医疗健康等重点领域开展首批授权运营试点,根据公共数据**开发利用需求逐步拓展授权运营场景。
四、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信誉与财务状况良好:在**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无不良记录,企业法人、高管或负责人无重大行政处罚、严重失信或违法犯罪记录。
(二)数据运营与服务经验:具有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所必要的资金;具备开展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所需的软硬件环境、专业人才,能够保障稳定运营;具备较强的行业影响力,能够有效引入并管理多元数商,广泛吸纳多方数据**,促进数据融合应用,构建活跃的数据生态体系。
(三)数据开发与管理能力:拥有数据处理、产品开发及平台建设技术;具备成功实施过数据治理、数据**开发等相关项目的经验;具有健全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全流程管理制度,****管理部门,责任分工明确,人员配置完善,具备规范开展授权运营的管理基础。
(四)基础及安全保障能力:具备稳定运营所需的办公条件、****政府监管的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并设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
(五)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中关于运营机构的其他相关要求。
五、申请程序
(一)公告发布:****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征集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二)材料提交:申请单位须于2026年5月29日24:00前将加盖公章(骑缝+封面)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及盖章扫描件PDF版(命名格式为“**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申报材料-单位名称”)报送至****,以邮戳日期(自行送达的以签收时间)核定报送时间。
(三)资格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与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四)专家评审:组织第三方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的运营方案、业务技术实力、安全条件、信用条件、服务响应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确定拟入选的候选运营机构名单。
(五)结果公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协议签订: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授权运营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提交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资格并依法追责。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有关政策要求执行。运营机构须加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技术支撑保障和数据安全管理,强化内控审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数据**开发利用过程可管、可控、可追溯。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门市**区双喜大道9****中心主楼西11楼****1148室
联系电话:0724-****005
附件:1.**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申报材料清单
2.**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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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5日
附件1:**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构申报材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