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镇再生水厂中期工程

审批
北京-北京-大兴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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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工程
建设地点:**镇
公示时间:2026-05-15至2026-05-21
受理时间:2026-05-09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20826m2,现状地上建筑规模4272m2。****水厂,新增再生水处理规模为0.5万m3/d,投产后****总处理能力为1.0万m3/d。本项目水处理采用“预处理+AAO生物池+MBR+臭氧接触+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具体建设内容包括:**MBR膜池、膜池设备间、膜池加药间、膜池分变电室、尾气破坏间、生物池、**池等建(构)筑物,建筑面积800.32平方米,购置并安装污水处理设备设施,包括水泵等。同步实施厂区道路、管线、绿化等附属工程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水。生活污水、膜清洗废水和除臭系统排水经管道收集后流入厂区前端格栅间,然后提升至污水处理系统一并处理。再生水厂出水部分回用于城市绿化和道路浇洒,剩余排入大龙河。2、废气。预处理和污泥处理阶段废气依托现有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根20m排气筒排放。新增1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对新增的生物池臭气进行收集,经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水泵、风机等安装减震基础,进出水管道采用软接头。4、固体废物。新增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新增栅渣、沉砂由具备相应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外运处置。脱水机房产生的污泥饼经浓缩脱水后运输到**市**区城市生活污泥**化处置项目干化处理。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2026-05-09至2026-05-14****政府网站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吴铮
联系电话:159****5158
环评单位名称:**京瑞****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2600
邮寄地址:**市**区黄村镇兴政南巷8号
传真电话:****2494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人民政府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088401B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