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计划四
3. 首次公告日期:2026-05-15
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更正信息
1.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2.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二、投标人资格要求-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现更正为以下内容: “第一章 投标邀请-二、投标人资格要求-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3. 更正日期:2026-05-1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更正为: (1)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彭刘杨路241号
联系方式:027-****485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151****酒店23楼2308室
联系方式:027-****650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洋、张宇、刘帆、马荫荫、陈文静
电 话:027-****6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