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华府项目****教育中心东向。由**县鸿****公司开发建设, 现项目业主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及以后实用性需求,申请对**书香华府二期项目37#楼与1#、2#楼之间的消防车道、绿化及挡土墙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由于项目场地内37#楼与1#、2#楼之间存在高差,基于因地制宜的设计原则,现将37#楼与1#、2#楼之间的消防车道往西向整体平移2米(车道宽度不变),并在原消防车道道路边线处设置一道高为1.4米的挡土墙,**的挡土墙与消防车道边线之间的高差按比例放坡(详见37#楼与1#、2#楼之间挡土墙大样图)。
二、原消防车道与1#、2#楼之间的绿化面积移至**的东侧放坡处(总绿化面积不变),此次调整不涉及该项目其他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改变。
公示内容:1、**书香华府项目37#楼与1#、2#楼之间消防车道调整对比图;
2、**书香华府项目37#楼与1#、2#楼之间挡土墙大样图。
公示日期: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25日(共七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及地点:
1、****公示宣传栏;
2、该项目建设地点:****中心东向;
3、****政府网站:www.****.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公**台>****工作部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务信息>行政审批>其他公开事项;
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37#楼与1#、2#楼之间的消防车道、绿化及挡土墙调整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该项目37#楼与1#、2#楼之间的消防车道、绿化及挡土墙调整或自动放弃权利,我局将按程序给予批准该项目37#楼与1#、2#楼之间的消防车道、绿化及挡土墙调整。
1、联系电话:0777-****828(****工程规划管理股)
2、信件寄往“****工程规划管理股收” (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5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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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