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分类 | 信息公开 |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6-05-15 |
| 文号 | 2026 | 标题 | ****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21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226
0993-****703****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077
通讯地址:石****中心三楼行政审批区
邮 编:830002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 十户滩新材料产业园(南区) | **** | ****中心(有限合伙) | 建设性质:** 项目投资: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1万元,占总投资的1.27%。 建设地点及用地:建设地点位于十户滩新材料产业园(南区)。厂区总占地面积33439.25m2,中心地理坐标为86度3分56.231秒,44度35分47.242秒。项目区东侧为年产2.2****基地项目(在建);北侧400m为农用地;****园区道路;西侧为空地,以西为******公司。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含塑固废生产线2条(包括农膜分选生产线1套,生活垃圾筛分生产线1套),生物质颗粒生产线1条,固废综合处置装置1套(聚合物基复合材料加工生产线1套),路基路面材料筛分生产线1条,****中心和生活办公楼,配套相关环保设施、消防配套设施等。年产聚合物基复合材料3万吨、生物质燃料4万吨,路基路面材料4万吨。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管控要求: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腐熟区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NH3、H2S和臭气浓度经二级活性炭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NH3、H2S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农业废弃物及轻质可燃物预处理工序会产生颗粒物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限值;路基材料筛分、破碎等过程产生颗粒物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生物质颗粒加工过程产生颗粒物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限值;聚合物基材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干式过滤+旋转式分子筛吸附(沸石转轮)-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包括腐熟区逸散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原料投料、混合、筛分等过程未收集到的颗粒物及聚合物基材料低温熔融过程未收集到的非甲烷总烃。《报告表》提出,腐熟区为气膜仓结构,微正压;生产过程设置在封闭车间内,生产设备全密闭,进料/出料口设集气装置,负压收集粉尘,减少粉尘外溢;通过厂房阻隔、定期洒水降尘措施后,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HCl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厂房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或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区设置化粪池(永临结合),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147****处理厂。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中的渗滤液主要为CODcr、NH3-N 等一般污染物,水质较简单,不含有毒有害难降解等物质,产生量不大,同时腐熟过程中添加的大量嗜热、嗜盐复合型微生物菌剂,进入渗漏液中,企业定期检测腐熟区含水率及渗滤液组分,渗滤液经稀释降低浓度后,回喷用于腐熟区补充生物菌量及满足生物菌代谢消耗水分;冷却水经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后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147****处理厂。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禁止午间及夜间休息时段施工),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清运至指定消纳场;生活垃圾收集到垃圾箱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物严格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处置与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可回收类垃圾全部外售;无机物类垃****填埋场回填土、渣土作为公路建设等基础回填土;综合分选其他类垃圾经收集****填埋场;废分选及搓洗打砂杂物产生的泥土,定期还田处置;除****填埋场。危险废物: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30平方米的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95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废暂存场所。 (五)生态影响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划定施工区域,强化施工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施工机械、临时生活区的范围,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缩小施工作业面和减少扰动面积;做好土石方平衡,降低工程开挖造成的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避开大风天气,弃土及时处置;施工作业结束后,及时平整各类施工迹地,恢复原有地貌,防止新增水土流失。 运营期通过生产区地面硬化、物料密闭储存、厂区道路洒水保洁等措施,有效控制扬尘及水土流失。 (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制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贮存区、腐熟区、渗滤液收集区采取重点防渗;腐熟区设置有害气体报警装置;各风险源处配备吸附棉、砂土、灭火器等应急物资;建立与周边敏感目标的应急联动机制;环保设施失效时立即停产检修,防范废气超标排放等措施。 (七)总量控制 根据国家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的有关规定及本项目特点,建议申请总量指标颗粒物17.244t/a,VOCs 1.0t/a。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