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泮河望岳府住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泮河望岳府住宅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镇社区辛泰铁路以南,奈河以西,泮河大街以北,京沪铁路以东。 2.4建设规模:本项目土地面积约 16867.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1942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30432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约76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11510平方米。规划建设10-16层花园洋房,住宅约计264套。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详细规划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含施工图、装配式,人防、室外管网及景观设计)、三通一平、临时设施费用,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包含地基及基础;土建工程包括土方工程、基坑边坡支护工程;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及中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太阳能工程等),装饰装修工程(包含楼内公共区域装饰装修、售楼处精装、样板房装饰装修,其他均为毛坯交房,如有费用另行计算),红线范围内的室外排水系统工程、雨污水系统工程、室外消防工程、弱电工程(智能化系统)、 挡土墙工程(非小区院墙),****示范区及非示范区景观工程(硬化工程、院墙工程、绿化工程、大门等全部内容),公共配****社区用房建设、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养老配套建设、垃圾中转站建设及其他相关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临时营销设施建造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展厅建造、沙盘模型制造及安装、区位图制作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5计划工期:总工期为500日历天(其中设计单位在合同签订且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确定具备实施条件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 2.6质量标准: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发包人的目标成本,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达到**市高品质住宅设计及施工的要求(参见《**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项目评价办法(试行)》)、项目评选**省优质结构设计要求。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1)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质量必须达到**省、**市高品质住宅关于质量的要求,申报**市高品质住宅(参见《**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项目评价办法(试行)》)。 (3)争创**省优质结构奖项,并配合发包人申报国家省市各类奖项。 (4)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范围:包含泮河望岳府住宅项目的规划及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及施工任务书; 2.9最高投标限价: 16000万元;(其中设计费140万元,工程施工费15860万元)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以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4.招标文件领取 4.1获取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标书代写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www.****.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市公共**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4.3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cn/ca-apply/ca-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0000。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136。电子标服务 省内公共**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市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10日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递交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市公共**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市公共**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财源街道财源大街120号 联系人:杨主任 电话:0538-****77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北**大街85号**数谷D座1901室 项目经理:宿冬梅 电 话:0538-****807 8.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宿冬梅 联系方式:0538-****807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市公共**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管理科,联系方式:0538-****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