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塑料瓶包装B线改造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更正内容
采购内容变更为:货物名称:塑料瓶生产线除数粒机外其他配套设备一批。 主要设备:包括理瓶机、旋盖机、铝箔封口机、贴标机、装盒机、三维裹包机、追溯码扫码设备、封箱机、打包机及配套输送带、缓冲装置等。(稳定运行速度不低于120瓶/分钟) 数量: 一套。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交货地点:****(**市**区沙太北路389号)。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75天内完成预验收后交货。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70万元。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供应商资格条件变更为: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投标人必须具有完成塑料瓶生产线数粒机后端设备设计研发、集成、设备现场安装、调试、维修能力,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合同、为本次招标货物提供长期售后服务和长期提供备品备件的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承诺)。 3.投标人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必须具有同类型设备供货(瓶装线整线或装盒外包装)业绩不少于1个,且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扫描件) 4.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采购: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2)控股股东或最大股东为同一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的不同投标人; 注: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书代写
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公告和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晓静、谢亚卫
电话:020-****1735、****1786;
联系地址:**市**区**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电子邮箱:****@gdebidding.com(电话无人应答请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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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