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临港低碳数智产业园项目(内部道路SG1标段、内部道路SG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区临港低碳数智产业园项目 已由 **市**区数据局 以 **数据备〔2026〕43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运输局 以 豫交施复[2026]3号 批准,项目业主 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项目地点位于**市**区陆集临港产业园片区,临港低碳数智产业园内。
内部道路SG1标段:**道路长约2.213km,路基宽约40m,采用城市主干路(兼一级公路荷载及净空要求)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km/h,配套建设桥涵、排水、平面交叉、照明等工程。
内部道路SG2标段:**道路长约2.0km,路基宽约50m,采用城市主干路(兼一级公路荷载及净空要求)。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km/h,配套建设桥涵、排水、平面交叉、照明等工程。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拟分为2个标段,即内部道路SG1标段、内部道路SG2标段。
内部道路SG1标段招标范围如下:**区临港低碳数智产业园项目内部道路SG1(起点桩号为K0+000.000,终点桩号为K2+213.066)土石方、基坑支护、路基、路面、桥梁、管涵、箱涵、雨污水管网、标志标线、路灯、交通信号灯、视频监控等施工,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内部道路SG2标段招标范围如下:**区临港低碳数智产业园项目内部道路SG2(起点桩号为K0+000.000,终点桩号为K1+980)土石方、基坑支护、路基、路面、桥梁、管涵、箱涵、雨污水管网、标志标线、路灯、交通信号灯、视频监控等施工,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同一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成员)可同时报名参加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但至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成员)在本项目两个标段排名均为第一时,则按以下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且在其他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①推荐为内部道路SG1****一中标候选人;②推荐为内部道路SG2****一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束后,若其中一个标段因异议投诉等原因导致本标段评标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他标段的评标结果。
2.3工期
建设期:540日历天,具体施工开始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效营业执照,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或城市主干路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投标人应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工程简介中描述清楚道路类型、道路等级、工作内容等相关评审信息或按招标公告3.6款要求提供可体现评审内容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定。
(3)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成员)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施工类,注: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根据《**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确定,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b.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21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或城市主干路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总工或副经理的。
项目总工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
项目经理的业绩认定方法:在项目上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且一个项目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须填报**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的任职开始时间与任职结束时间,如表4主要人员经历表填报信息无法证明主要人员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则应提供“**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证明任职时间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5)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缴费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前最近1个月(2026年04月或05月)。标书代写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确定。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未在“**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标书代写
投标人需要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规〔2024〕6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3.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标书代写
3.6根据《**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十四条规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如“**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供“**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上述截图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3.7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暗标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篇幅(包括目录、正文、图表)最多不超过80页,最少不低于40页;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提示性标记、文字、徽标、人员名称等,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不满足上述暗标要求,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8.1****政府采购工程:否。
3.8.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交通招标投标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电子标服务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运输厅门户网站、**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宿****工业园区
联系人:王从健
电 话:139****6225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陆彩霞
电 话:0527-****5588
电子邮箱:****@qq.com
监督部门:
交****管理部门:****运输局
地址:**省**市**湖路1360号
电话: 0527-****5162
8.其他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截止之日10天前提交,提交的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5本次招标采用**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和**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17:15194/OP/Login.aspx)经CA 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3)投标人经 CA 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n/)后,进行预约、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银行保函形式的,则无需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4)未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5)未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注册的,应申领CA加密锁,可通过**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7)本项目预约登记(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5月15日20:00至2026年05月25日18:00。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6年06月09日9 时0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交易中心11楼开标二室B厅(**市**湖路156号便民方舟2号楼11楼)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地址:**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 异议投诉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监督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3)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2026 年 0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