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师范大学东校区土木工程学院和机械工程学院实验楼及结构实验大厅建设项目混凝土招标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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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大学****学院****学院实验楼及结构实验大厅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联系人: 陆泽文

联系电话: 131****8760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第一章 招标说明

一、招标条件

********大学****学院****学院实验楼及结构实验大厅建设项目所需混凝土材料等全部内容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大学东校区

2.**1****学院****学院实验楼,1栋结构实验大厅,总建筑面积20910.85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管网、硬化道路、绿化等室外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招标内容

材料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合价

备注

商品混凝土

C20

m3

1513




细石混凝土

C20

m3

376




商品混凝土

C25

m3

490




商品混凝土

C30

m3

4318




商品混凝土

C30,P10

m3

393




商品混凝土

C35

m3

1405




商品混凝土

C35,P8

m3

1691




商品混凝土

C40

m3

614




商品混凝土

C45

m3

440




合计



1124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法人实体,****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行为记录,****集团****公司没有不良**记录。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3年内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若为企业单位,其企业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若为个体工商户,其经营者及授权委托人(如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查询)。提供截图:放置投标文件中。标书代写

4.3业绩要求:至少有一项合同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供销业绩。(近三年内,指2022年至2025年,具有同类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上述关联关系的,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5.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2000元),并在报名后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5.2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的形式转入招标人账户(必须公对公):

账户名称: ****

开 户 行: ****银行****公司****路支行

账 号: 650********050002073

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在汇款时注明“第六事业部+伊犁师范土木和机械楼项目+混凝土材料投标保证金”。提示:因备注信息不全、填写错误或未按要求填写,导致保证金无法正常识别和认领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该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

5.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5.4 退还原则:退款流程由招标业务部门根据招标结果发起,原则上按照“原路无息”方式退回投标保证金。

5.5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5.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5.5.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5.5.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一样,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被判定为围标串标的;

5.5.4 投标报价中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

5.5.5 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未按照要求注明备注的。

5.5.6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的形式转入招标人账户的。

六、其他事项:

6.1投标报名提供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PDF扫描件上传至十一师国有企业招采平台报名附件内)

6.2如招标人限定品牌,需提供限定品牌的授权资料。

6.3招标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或支付招投标产生的费用。

6.4本项目通过“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对供应商相关信息(IP地址等)进行自动对比,集采人员将对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等进行核查;任一上述信息出现一致情形且同时参与投标响应的,相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处理,并拉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黑名单。标书代写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并充分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对明知不符合招标公告中资格要求、业绩要求、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其他要求5项强制性资格评审条件,仍参与投标的单位,视为扰乱投标秩序,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7.1招 标 人:****

7.2联系方式:项目经理:王 勇,177****9690

采购人员:王 蓉,185****7744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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