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星海镇消防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星海镇消防设施改造项目已由******改革局以《关于**区星海镇消防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石大发改审发〔2026〕1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中心镇建****政府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星海镇浴山潭大街、古香路、潮湖路、文化街、创业路两侧商业区室外消防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新敷设室外消防用水系统供水管总长17565m,其中DN200钢丝网骨架消防管5220m,DN100钢丝网骨架消防管12345m,**钢筋砼消防水表井2座,钢筋砼消防火栓表井24座,各种规格的钢筋砼消防闸阀井共251座及其它工程。拆除及恢复砼道砖24750㎡。(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区;
2.3施工计划工期:194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区星海镇消防设施改造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A)+(B)资质:
(A)施工资质1: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B)施工资质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项目最多只能联合1家符合要求的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为独立投标人则须满足全部资质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4)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如是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标书代写
(5)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业绩;
(6)联合体各方的奖项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奖项;
(7)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15日起至2026年5月23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电子标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接收异议、投诉的方式
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应在法定期限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同时通过本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与本项目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联系。
8.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市******交通局,联系电话:0952-****22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
联系人:杨栋(项目负责人)
电话:0952-****83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回族自治区**市**区****商务中心四层417室
联系人:张宏祥(项目负责人)、康杰、施菲菲
电话:0951-****819、181****9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