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尚干镇洋中村综合市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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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尚干镇洋中村综合市场
发布日期:2026-05-15

流转公告

受委托,**农村产权流转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县尚干镇洋中村综合市场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挂牌价

(元/年)

资产规模

(平方米)

租赁期(月)

**县尚干镇洋中村综合市场

**省**市**县淘江新村37号、淘江新村37-2号、淘江新村37-3号、淘江新村37-4号、淘江新村37-5号、淘江新村47号

730000

2747.47

72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资产权属人:****

2、资产权属人联系电话:183****7883

3、资产类别: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

4、流转方式:经营权流转

5、租金:730000元/年

6、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当日,须一次性缴清首年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自第二年起,租金按每半年为一期支付,承租方应于每期租金到期前15日内,足额支付下一期半年租金。第一至第三年租金按中标价执行;自第四年起一次性递增中标金额的3%。承租方如逾期30日以内未缴交租金,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日向出租方支付当期半年租金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承租方如逾期超过30日未缴交租金,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没收承租方的全额履约保证金。

7、标的押金(即受让方交给出让方的押金):人民币:200000元

8、交易服务费:本次竞价项目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最终受让方(竞得人)承担。(注:为促进市级农村产权流转市场平稳发展,自2025年3月19日起竞价成交的项目,交易服务费暂按《****收费管理办法》载明收费标准的50%收取。)

9、流转要求:

(1)该标的使用方应对使用标的物中须就所涉审批类业务,依规完成全部审批程序后实施。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事业单位。

(3)经营范围:合法商贸经营使用(不得经营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危险化学品)。

(4)租金缴纳方式:租金采用先付后用原则,合同签订当日,承租方须一次性缴清首年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自第二年起,租金按每半年为一期支付,承租方应于每期租金到期前15日内,足额支付下一期半年租金。第一至第三年租金按中标价执行;自第四年起一次性递增中标金额的3%。承租方如逾期30日以内未缴交租金,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日向出租方支付当期半年租金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承租方如逾期超过30日未缴交租金,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没收承租方的全额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在收到租金后将提供**省村集体专用收款票据给出租方。

(5)中标结果公示7日无异议后,中标方应于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委员会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承租,投标报名保证金由出租方没收,不予退还。

(6)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200000元。租赁期内承租方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租金,无违约应没收或抵扣履约保证金的情形,在租赁期满且租赁物完好返还后5日内,无息****银行账户。

(7)出租方就租赁物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应持续保障租赁物建筑结构安全,不得擅自改变结构及用途;租赁期间相关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防盗、环保、人身及财产安全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承租方应保证租赁物用途合法,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影响他人和社会秩序,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出租物并没收其全额履约保证金和剩余租金,因承租方违规违法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可对租赁物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租赁物的承重墙体及主体结构。如违反上述约定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合同终止时对租赁物装修、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等形成的不可移动的添附物如需恢复原状,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要求恢复原状;如无需恢复原状,承租方应无偿留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因租赁物的规划、审批、房产证等问题而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甲方进行任何补偿。经营所需相关报备及审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如未通过相关报备及审批影响经营,不得向出租方要求任何补偿。

(10)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合同终止日至租赁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租金的,应予以无息退还。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租金可以作相应调整,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1****政府征收、征用,乙方应在出租方通知后5日内无条件服从并配合甲方做好交接,及时腾空、搬迁归还租赁物,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不可移动设备(含乙方新增部分)因征收征用产生的补偿款归甲方所有,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政府征迁给予的装修补偿费按如下方式分成,总租期为72个月,出租方分成=装修补偿费总额×出租方已实际承租月数÷72,剩余部分归承租方所有,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12)合同到期或提前解除的,承租方须于租期届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5日内腾空租赁物并完好返还,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不可移动设备(含承租方新增部分)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返还租赁物的,占用期间按照本合同约定租金标准双倍支付占用费;逾期返还租赁物超30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收回租赁物,并对承租方可移动物进行提存,不可移动物视为承租方放弃所有权,由出租方自行处理不予补偿。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村委会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已交的剩余租金不予退还。

(1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私自转包、转让、出租、抵押所承租的租赁物,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使用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承租方应赔偿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14)租赁物使用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租赁物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按规定交纳。

(15)出租方只负责正常的非承租方造成的房顶漏水、墙体裂缝维修;除此之外,租赁期内房屋其余所有维修、修缮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6)投标人响应投标即视为对相关租赁物的具体情形、用途限制等知悉并同意,中标后不得以租赁物现状不符合其使用目的或不知晓相关用途限制为由主张解除、终止合同或认为合同无效。如中标人违反本条规定拒绝签订或主张解除、终止合同等的,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17)其他未明确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二、项目报名时间

1、公告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5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26年5月25日17时前至本平台注册后,登录账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平台网址:https://www.****.com。

3、竞价保证金:300000元。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6年5月25日17时。

5、展示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5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展示地点:**省**市**县淘江新村37号、淘江新村37-2号、淘江新村37-3号、淘江新村37-4号、淘江新村37-5号、淘江新村47号。

三、注意事项

1、****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根据《**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农村产权流转平台电子竞价规则(试行)》,若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直接由**农村产权流转平台以挂牌价确定其为受让方。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人,即转入竞价程序,以网上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

3、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6年5月26日9时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30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

(2)加价幅度为20000(元/年),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4、竞价规则参见《**农村产权流转平台电子竞价规则(试行)》 。

5、请报名用户在项目报名审核时间截止前,将报名材料上传至平台并将保****公司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转账时请附言报名项目的项目编号,项目截止前仍未缴纳保证金或报名材料未审核通过,视为自动放弃,账户如下:

户名:****

账号:9010 2100 2001 0000 2591 65

开户银行:****营业部/**省农村信用社

6、本标的物受让方(中标者)交纳的保证金,自****收到出让方通知与相关材料,在完成核对后的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未中标者,在成交公示结束后,平台将收到未中标者纸质报名材料后与报名时所上传的电子材料进行核对,在核对无误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未中标者保证金,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7、邮寄地址:**市**区曙光支路128****银行总部大楼1****中心。

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9****00223,059****0893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45-12:00,下午14:30-17:00)

****服务中心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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