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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2026年度建筑垃圾清运单位选聘
2026-05-15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对****年度建筑垃圾清运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 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建筑垃圾清运单位选聘。 二、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海福同盛目前在管项目较多(含住宅、商业、办公楼等),各项目日常装修、维修产生的建筑垃圾需及时清运,以保障现场环境卫生及消防安全。 2、清运内容:各项目指定堆放点的装修建筑垃圾(不含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由成交单位负责装车、清运、处置,并确保运输过程符合城管、环保等部门要求。 3、限高单价:人民币 2400 元/车(车型:核定载重30吨级自卸车)。报价超过限高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4、服务期:一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建筑垃圾清运或渣土运输或普通货运相关内容。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备城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核准文件或相关备案证明。 4、供应商须自有或长期租赁(租期不少于1年)核定载重30吨及以上的自卸车不少于2辆。 5、供应商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无因违法清运、偷倒垃圾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的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为综合单价,已包含人工费、车辆费、油费、装卸费、运输费、处置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询价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报价须为固定单价,服务期内不因油价上涨、处置费调整等因素调增。 五、评选办法 在满足资格要求及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单位。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每月15日前,双方核对上月实际清运车数,成交单位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询价人于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费用。 2、清运车数以各项目现场签字的《建筑垃圾清运确认单》为准,确认单须注明车牌号、清运时间、装载情况(是否满载)。 3、如发现“半车”按“整车”计量的,询价人有权按当次费用50%结算,并记录违约一次。 七、其他说明 1、询价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前往各项目了解清运条件及路线。 2、成交单位须为清运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并提供保单复印件备案。 3、成交单位对清运作业全过程(含装车、运输、处置)的安全生产负完全责任。作业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事故、人员伤亡、第三方财产损失等)及因清运作业引发的各类违规、违法问题(如车辆超载、沿途遗撒、违规倾倒、环保处罚等),均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询价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服务期内,如成交单位累计3次未按时清运或发生违规倾倒行为,询价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八、报名方式及费用 1、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于2026年5月21日14时30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的转账截图、联系方式、所报项目名称、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qq.com报名,邮件标题命名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凡未按要求报名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加急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售后不退。****公司银行账户转出,未按要求交纳费用的(如从个人账户转账报名等不合格的缴费形式),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招标文件费缴纳方式:银行转账****公司银行账户转出) 户名:****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湾支行 账号:326********8010004991 注:转账必须备注项目名称+费用类别+投标单位名称(可简写) 九、报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 月21 日 14:30(同开标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示范区**大道66****中心1楼海福同盛会议室。 密封要求:报价文件须密封完好,封口处加盖公章。 十、发布公共媒介 ****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cd-group.com/”网站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十一、联系方式 询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