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厂小型引调水工程一期项目招标公告(网)
| 招标单位名称: | ****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153****4422 |
| 招标代理名称: | **** | ||
| 招标代理负责人: | 刘女士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0796-****106 |
| 监管部门名称: | **县水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 0796-****059 |
| 交易中心名称: | ****交易中心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0796-****769 |
****水厂小型引调水工程一期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水厂小型引调水工程一期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政府专项债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县发改委以遂发改招标核字[2026]16号核准招标,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水厂小型引调水工程一期项目。
2.2 建设地点:**县泉江镇、枚江镇、雩田镇及碧洲镇。
2.3 招标规模:**改造供水管网约122.36km,**改造智能水表2445套,****泵站5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19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2.6 标段划分:1 个施工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等级。
2.8本项目招标金额:****3177.3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员、施工员均应提供上岗证书(质检员和施工员专业应为水利水电类)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提供本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有效证明(“五险一金”的时限为开标前连续6个月,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 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五险一金”应能查证属实(需网上下载截图)原件,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五险一金 ”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标书代写
(7)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不含开标当日)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交易活动。
查询路径:进入“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8)根据《**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 吉薪即付 ” 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字【2022】24 号)、《关于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治欠办发【2022】6号)文件要求,投标企业应提供《**市落实“吉薪即付 ”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承诺原件扫描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因欠薪列入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
(9)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截图的或建造师数量不满足的予以否决。(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 人)。核查拟定中标候选人投标资质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是否满足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注册建造师不满足要求的,予以否决。
(10)投标人应严格执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等规定,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应当由本单位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专业应为水利专业)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本单位造价工程师应在编制人位置加盖专用章,如未签字、未加盖执业专用章,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应提供“**住建云”或者“**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本项目签章注册造价师有效的查询截图:投标人应提供参与本项目签章注册造价师有效的社保证明(提供本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有效证明,“五险一金”的时限为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处理。
3.1 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企业业绩为参与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近 10 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与招标工程(主体工程)相类似的给水工程业绩,单个工程业绩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近 10 年(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与招标工程(主体工程)相类似的给水工程业绩。参与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可的有关规定。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2)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程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4 项验收材料之一,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T223-2025 或SL223-2008)要求,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视为未提供业绩,此项不得分。 (类似工程经验评分标****水利厅 2025 年 9 月 30 日发布的《**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均应为**省公共**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1、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省公共**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可自行在**省公共**交易网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8日 09 时30 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省公共**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开标时间:2026 年 06月08日 09 时 30 分(**时间);
6.3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省公共**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次施工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如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有在建项目。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
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投标单位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 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5进入资格审查前 30 名的投标人存在资质条件不符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被核实为有在建项目或资格证书不符等弄虚作假投标行为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7.6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 (赣水建管字〔2020〕19 号)执行。
7.7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需现场答辩的企业除外),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省公共**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以不见面开标系统为准)。各投标单位参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 ”****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 ”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
7.9本项目新增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7.9.1现场答辩会时间地点 :
(1)答辩截止时间:开标当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进行现场答辩,招标代理机构以文字形式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栏发出通知后的 90 分钟内到达指定答辩地点并签到,最终答辩签到截止时间以不见面大厅中发布的时间为准。
(2)答辩地点:****交易中心
7.9.2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参与答辩,参会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保持与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一致,参会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需携带好黑色水笔、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网站下载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以及其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查验身份。委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未按要求到达现场参加答辩的,投标无效 ,同时作为失信行为上报至**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
(2)投标人应实时密切关注招标代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 交流”栏目中发布的各项通知,投标人本项目拟派注册建造师前往现场签到(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最终进入前 30 名的投标人产生后)。未按时到达现场,投标无效。按时到场且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3 家,继续完成后续开标程序。
(3)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未按要求参加现场答辩或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总人数不足3家,则不满足条件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流标。
(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身份查验通过后,留存相关材料复印件,在签到表上完成签到后,上交随身携带的通讯设备及与答辩内容有关的材料后进入开标室等候统一答辩。
(5)答辩签到截止时间过后,招标人发放答辩试卷,各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开始现场答辩,答辩采用纸质闭卷形式,答辩时长 30 分钟,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提前结束答辩,答辩内容应简明扼要,卷面字体端正清晰易于辨认。
(6)答辩试卷共分为三道题,****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室当场拟定,从已公布的答题清单中随机抽取三道题目,答辩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的内容。
(7)答辩期间,各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不得出现夹带材料、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不得在答辩室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如出现上述情况将上报行政监督主管记录不进入下一评审环节,同时取消其投标资格,答辩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
(8)答辩结束后,各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退场,不得在开标现场过分停留。招标人将把各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委员会进行评审,答辩材料出现空白、涉嫌违法违规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投标人答辩内容,答辩基本满足要求,即评定为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材料说明原因。
(9)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通知,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到场陈述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未按要求到场参加答辩会情况汇总上报监管部门记录不进入下一评审环节。
(10)答辩相关资料整理形成文档,并纳入招标投标书面情况报告中。
7.10 中标人承诺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期间须身体健康,在施工至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期间不得更换(人员死亡、丧失劳动能力、参军入伍等不可抗力除外);确需变更的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更换人员资格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更换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按项目施工合同价总金额 2%的额度/人/次,且不低于 15 万元/人/次和不超过 300 万元/人/次的标准违约处罚,更换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的处以 50000.00 元/人/次的标准违约处罚。
无论何种原因变更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后的关键的岗位人员业绩、信誉、执业资格和职称等应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有关要求,不得低于变更前人员的相应条件,且至少在项目开标前在中标单位缴纳社保 6 个月以上。
7.1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贰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投标保证金可采取现金或转账形式,也可采取电子保函形式。采取现金或转账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企业(中标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采取电子保函的,须为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并提供从投标企业(中标企业)基本账户转出的保****银行公章****银行帐户业务专用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原件等证明材料;承保机构对投标企业或中标企业(被承保人)从基本账户支付电子保函保费进行保证。项目建设单位对履约保函的真伪性、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是否为见索即付保函,担保机构是否证照齐全及是否具有赔付能力等方面复核,凡不符合要求的履约保函一律不予认可。
② 投标企业采取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须提供电子保函原件(保函格式样本见招标文件附件)扫描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加盖开户行公章****银行帐户业务专用章)、支付电子保函保费的原始凭证;
7.12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县水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电知:0796-****059)进行监督。
7.1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若招标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时,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7.14根据《关于在全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履约提醒谈话机制的通知》 (赣发改公管【2025】589号)要求,签订施工合同前,招标人应对中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进行履约提醒谈话
7.15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省公共**交易网、**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市公共**交易网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县**兵大道4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53****442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东**侧2幢11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796-****106
行政监督:**县水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796-****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