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常用零星标识制作服务项目定点供应商,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响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常用零星标识制作服务项目
2.采购预算:人民币5万元内(年度总额)。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按实际采购数量及协议约定单价结算,最终结算总额不得超过本项目总预算金额。
3.服务期限:2026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4.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导向标识、宣传标识等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拆除及维护更新等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广告设计、制作相关经营范围,****工厂****基地(需提供证明材料)。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业绩要求:近3****医疗机构(二甲、****事业单位标识制作服务业绩(至少提供3个合同复印件)。
5.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承诺函;
5.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7.5年以上标识制作经验证明(营业执照年限 / 合同佐证)
8.近3年医疗机构/事业单位业绩证明(合同 + 验收报告,≥3 个)
9.报价清单(见附件)
10.产品质量、安装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11.其他;
12.比选文件一式四份,文件请装订成册放入文件袋中密封报送。
四、遴选文件递交要求标书代写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2日16:00(**时间)。标书代写
2.递交地点:**市**区鲁班路558号9楼
3.联系电话:021-****7669-1018
4.联系人:李老师
五、评审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依据院内采购管理规定,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遴选,确定本项目定点服务供应商。
附件:常用零星标识清单(扫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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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