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31206W | 建设单位法人:魏新辉 |
| 王高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油厂 |
| ****油厂(**油区)2024-2025产能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刁口乡、汀罗镇、陈庄镇 |
| 经度:118.61031 纬度: 37.8172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07 |
| 东环利分审〔202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7-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4850 |
| 1363.1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31206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733454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733454G | 竣工时间:2026-01-1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lof.****.com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共部署油水井118口,其中钻井115口(97口油井、18口水井),探井转开发井3口;钻井中新钻63口、侧钻井52口(油井侧钻51口,水井侧钻1口);118口油水井共分布于79座井场,并配套建设相应的集油阀组、抽油机、注水井口装置等;**24座燃气加热炉、1台电加热炉、2台太阳能加热炉、5台多功能罐;**单井集油管线84.77km、集油支干线46.8km、单井掺水管线61.25km、掺水支干线31.2km、单井注水管线9.25km、注水支干线6.5km、天然气管线7km。项目建成投产后采用天然能量、注水、注汽的开发方式,最大年产油量11.69×104t(第1年),最大年产液量84.24×104t(开发第15年)。 | 实际建设情况:本期工程共建设油水井51口(49口油井、2口水井);其中新钻29口、侧钻井22口(油井侧钻20口,水井侧钻2口);51口油水井共分布于33座井场,并配套建设相应的集油阀组、抽油机、注水井口装置等;**8座气电两用双空心杆地面循环加热装置、2座电加热双空心杆地面循环加热装置、2座多功能罐;**单井集油管线4.718km、单井掺水管线0.856km、单井注水管线1.35km。 项目验收调查期间,年产油量5.73×104t,年产液量40.63×104t,年注水量1.98×104m3。 |
| ****油厂实际生产需要,以及油田产能建设项目“单井建设周期短,整体建设周期长”的特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采取分期验收的形式。本期工程验收时,项目尚未全部建成,故本项目已完工部分的产能规模、新钻油水井数量及配套安装的采油、加热设备、注水设备、管线均未增加;由于地下油藏具有隐蔽性,实际井位较环评设计井位有所调整,井位的调整未导致周围环境敏感目标数量的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采用天然能量、注水、注汽的开发方式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天然能量、注水、注汽的开发方式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年1月24日)要求做好扬尘管控,控制施工区域、场地定期洒水抑尘,控制车辆装载量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选用专业作业车辆及设备,使用品质较好的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焊接作业时使用低毒焊条。运营期,井口加强密封,安装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和截止阀等密闭措施,采出液密闭集输;原油装载采用顶部浸没式装载方式;加热炉、多功能罐的燃气废气采用天然气或伴生气等清洁燃料,配备低氮燃烧器,加热炉废气经8m排气筒排放大气,多功能罐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大气,排气筒内径为100mm~300mm。 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废液、压裂返排液、酸化废液由罐****处理站预处理,经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注水开发,不外排;管线试压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施工场地环保厕所。运营期,侧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酸化废液,由罐****处理站预处理,经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注水开发,不外排;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液、清管废水依托拉运至附近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注水开发,不外排。 噪声污染防治:尽量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从根本上降低源强;同时要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减少运行振动噪声;整体设备要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源的噪声。 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与退役期,废弃设备及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外售或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再利用的外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废料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由施工单位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暂存于施工场地临时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定向钻废弃泥浆由施工单位就地固化处理;设备拆除、井场清理过程产生的油泥砂、被原油污染的土壤或油渣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拉运进行无害化处理。运营期,钻井固废委托第三方单位拉运处置,综合利用;联合站含油污泥、清罐底泥、废机油、含油废弃包装物、废手套、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就近临时暂存于油泥砂贮存场,定期委托具备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落地油属于危险废物,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污染防治:施工单位制定了合理化管理制度,采取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洒水降尘、遮盖土堆和建筑材料、施工现场设置了围挡、大风天停止作业、焊接作业时使用低毒焊条等措施,有效降低了施工扬尘对项目周围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满足《**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本期工程为减少井口轻烃挥发,每口油井井口均安装了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的伴生气部分用于**双空心杆地面循环加热装置及多功能罐的燃烧用气,部分进入集输流程。拉油过程采用浸没式装车,减少装载废气的无组织挥发。本期工程**双空心杆地面循环加热装置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经12m/15m排气筒排入大气,属于低氮燃烧设备;多功能罐废气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经15m排气筒排入大气,排气筒内径为150mm、250mm。 废水防治措施:本期工程施工期钻井过程中采用了“泥浆不落地”集中处置工艺,废弃泥浆(包括钻井废水和钻井固废)拉运至******公司、胜利油**兴****公司及******公司进行压滤处理。压滤后的液相(钻井废水)大部分由罐****处理站进行处理,罗36-侧5B井产生的钻井废水则由罐车拉运至**市普****公司处理;酸化废液、压裂返排液收集****处理站预处理,经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注水开发,未外排;施工作业废液分别依托埕东联采出水处理系统、**首站采出水处理系统、渤三联采出水处理系统、陈庄联采出水处理系统、陈南联采出水处理系统及罗东接转站采出水处理系统,****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管线试压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至施工现场设置的环保厕所,集中处理,未外排。运营期侧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酸化废液,由罐****处理站预处理,经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注水开发,不外排;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液分别依托埕东联采出水处理系统、**首站采出水处理系统、渤三联采出水处理系统、陈庄联采出水处理系统、陈南联采出水处理系统及罗东接转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经调查,本期工程未产生清管废水,后期产生的清管废水严格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本期工程施工期距离敏感目标较近的井场采用网电钻机,同时加强了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钻井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要求。运营期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并采取了基础减振、加强设备保养与维护,使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减少了对周边的影响,修井时选用低噪声的修井机。经现场监测,本期工程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污染防治:经调查,本期工程施工期未产生废弃设备及建筑垃圾;若后期到退役期,****油厂会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合理处置废弃设备及建筑垃圾;施工废料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由施工单位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暂存于施工场地临时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本期工程未产生定向钻废弃泥浆;设备拆除、井场清理过程产生的油泥砂、被原油污染的土壤或油渣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公司拉运进行无害化处理。运营期,钻井固废委托第三方单位拉运处置,综合利用;联合站含油污泥、清罐底泥随产随清,委托****公司无害化处置,不暂存;废包装材料、废手套、废棉布、废机油,均随产随清。其中废包装材料、废手套、废棉布委托****公司无害化处理;废机油委托******公司无害化处置。 |
| 本期工程穿越土路采用大开挖,无定向钻穿越工程,因此未产生定向钻废弃泥浆;经与建设单位核实,本期工程未产生建筑垃圾。根据实际生产能力及生产需求改变了施工废液的处置地点,施工作业废液就****处理站处置,未依托埕东废液站处理,最终处置结果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施工期设置规范的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合理进行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本期工程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施工期设置了规范的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了标志牌。验收期间合理进行了地下水监测。严格落实了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油厂严格遵守了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了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油厂会严格执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6306.01 | 217.698 | 0 | 0 | 0 | 26523.708 | 217.698 | / |
| 0.979 | 0.0056 | 0 | 0 | 0 | 0.985 | 0.006 | / |
| 12.52 | 0.0928 | 138.401 | 0 | 0 | 12.613 | 0.093 | / |
| 0.963 | 0.0051 | 0 | 0 | 0 | 0.968 | 0.005 | / |
| 99.858 | 0.3334 | 0 | 0 | 0 | 100.191 | 0.333 | / |
| 0.901 | 0.0786 | 0 | 0 | 0 | 0 | 0 | / |
| 1 | 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低氮燃烧器、低氮燃烧设备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非甲烷总烃≤2.0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要求(硫化氢≤0.06mg/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SO2:50mg/m3、NOX:100mg/m3、颗粒物10mg/m3)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SO2:50mg/m3、NOX:100mg/m3、颗粒物10mg/m3) | 油井井口安装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多功能罐安装低氮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设备双空心杆循环加热装置 | 典型井场正常营运期间厂界各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1.31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0mg/m3);典型井场正常营运期间厂界各监控点硫化氢均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0.06mg/m3)要求。**燃气双空心杆地面循环加热装置及依托400kw加热炉有组织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的要求;**多能罐有组织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的要求。 |
| 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井场设置了基础减振、底座加固,采用了低噪声设备 | 典型井场的厂界昼间噪声范围为45dB(A)~52dB(A)、夜间噪声范围为44dB(A)~49dB(A)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采油废水治理技术规范》(HJ 2041-2014)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 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了地下水污染防治,并参照《采油废水治理技术规范》(HJ 2041-2014)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加强了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经调查项目无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
| 1 | 施工期与退役期,废弃设备及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外售或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再利用的外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废料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由施工单位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暂存于施工场地临时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定向钻废弃泥浆由施工单位就地固化处理;设备拆除、井场清理过程产生的油泥砂、被原油污染的土壤或油渣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拉运进行无害化处理。运营期,钻井固废委托第三方单位拉运处置,综合利用;联合站含油污泥、清罐底泥、废机油、含油废弃包装物、废手套、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就近临时暂存于油泥砂贮存场,定期委托具备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落地油属于危险废物,随产随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 经调查,本期工程施工期未产生废弃设备及建筑垃圾;若后期到退役期,****油厂会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合理处置废弃设备及建筑垃圾;施工废料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由施工单位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暂存于施工场地临时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本期工程未产生定向钻废弃泥浆;设备拆除、井场清理过程产生的油泥砂、被原油污染的土壤或油渣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公司拉运进行无害化处理。运营期,钻井固废委托第三方单位拉运处置,综合利用;联合站含油污泥、清罐底泥随产随清,委托****公司无害化处置,不暂存;废包装材料、废手套、废棉布、废机油,均随产随清。其中废包装材料、废手套、废棉布委托****公司无害化处理;废机油委托******公司无害化处置。 |
| 1 | 严格控制行车路线,减少植被破坏;保护施工区域周边植被;控制施工范围;加强人员环保意识培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在生产生活中杜绝人为破坏植被的现象;非正常工况下,应及时回收污染物,及时处理被污染的土壤,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选择能适应自然条件,在油田服役后期能自然生长的植被种类进行恢复。 | 严格控制行车路线,减少了植被破坏;施工区域周边设置了围挡保护了施工区域周边植被,控制了施工范围;加强了人员环保意识培训。提高了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在生产生活中杜绝人为破坏植被的现象;非正常工况下,会及时回收污染物,及时处理被污染的土壤,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
|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 经调查,本期工程采取了有效的井控措施,钻井期无井喷事故发生;管线加强了防腐,加强了管线监测和管理工作,降低了管线泄漏风险。****油厂针对井喷、管线泄露等环境风险事故采取了必要的防控措施。制定了环境风险预案,于2024年11月4****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70522-2024-082-M。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并记录存档。 |
| 施工期,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废液、压裂返排液、酸化废液由罐****处理站预处理,经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注水开发,不外排; 运营期,侧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酸化废液,由罐****处理站预处理,经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注水开发,不外排;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液、清管废水依托拉运至附近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注水开发,不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期工程施工期钻井过程中采用了“泥浆不落地”集中处置工艺,废弃泥浆(包括钻井废水和钻井固废)拉运至******公司、胜利油**兴****公司及******公司进行压滤处理。压滤后的液相(钻井废水)大部分由罐****处理站进行处理,罗36-侧5B井产生的钻井废水则由罐车拉运至**市普****公司处理;酸化废液、压裂返排液收集****处理站预处理,经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注水开发,未外排;施工作业废液分别依托埕东联采出水处理系统、**首站采出水处理系统、渤三联采出水处理系统、陈庄联采出水处理系统、陈南联采出水处理系统及罗东接转站采出水处理系统,****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 运营期侧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酸化废液,由罐****处理站预处理,经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注水开发,不外排;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液分别依托埕东联采出水处理系统、**首站采出水处理系统、渤三联采出水处理系统、陈庄联采出水处理系统、陈南联采出水处理系统及罗东接转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经调查,本期工程未产生清管废水,后期产生的清管废水严格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处置。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减少施工占地,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严格控制行车路线,减少了植被破坏;施工区域周边设置了围挡保护了施工区域周边植被,控制了施工范围;加强了人员环保意识培训。提高了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在生产生活中杜绝人为破坏植被的现象;非正常工况下,会及时回收污染物,及时处理被污染的土壤,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