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制作项目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
项目编号、标包:****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
25.00000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受警示”重要指示精神,****政府安委办《关于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警示教育片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发〔2025〕2号)、《关于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警示教育片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发〔2026〕1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警示推动作用,拟采购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制作项目,选取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社会影响较大或性质恶劣的典型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制作警示教育片,供全市应急系统及各行业领域使用。计划2026年制作警示教育片不少于4个,每个片长约8-10分钟。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资质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承接主体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主体,****政府采购活动。 5、企业所在地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接主体,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政府采购活动。 (二)应提交材料: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承接主体在提交材料时间内须进行邮箱备案,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标书费汇款截图发送到****@163.com邮箱(汇款时请备注:“26-050标书费”字样;邮件正文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承接主体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人手机号),发送后致电代理机构(陈经理0531-****5997),经确认后方备案成功,备案成功后标书费不再退回。竞争性评审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标书费缴纳形式:账户电汇(户名:******公司,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银行账号:****01287),售价:300元。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6-05-16至2026-05-20(**时间)。
2、地点:******区阳光新路73号欧亚**写字楼C座1211-1开标厅。标书代写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许静、陈家鹏
2、联系方式:0531-****5916、****5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