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中医药科字〔2026〕30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西医学习中医骨干人才培训大纲(2026年版)〉的通知》(国中医药综人教函〔2026〕77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西学中高层次人才培养,**医药局于近期组织开展**市西医学习中医骨干人才培训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地区本次共计遴选100名。
二、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请报名人员按照《西医学习中医骨干人才培训大纲(2026年版)》(附件1)要求,对照遴选条件,如实填写《**市西医学习中医骨干人才培训项目报名表》(附件2),****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填报内容中提到的相关证明材料应作为附件一并报送。**西医学习中医优秀人才研修项目、骨干人才培训项目、京津冀西医学习中医高级研修项目培养对象不得重复报名。
(二)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签章后,报送至**医药局。其中,央属、市属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由本单位直接报送,区****卫生健康委、****事业局汇总审核后择优报送。医疗机构应支持最终入选学员按照培训要求参加各项培训活动,保证学员的学习时间和合理待遇。
(三)**医药局审核
**医药局组织审核,确定研修学员候选人并组织选拔考试。
(四)择优录取
考试后,将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确定研修学员名单并予以公布。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市西医学习中医骨干人才培训项目报名表(附件2)。加盖推荐部门公章,提供1份纸质版和PDF版。
(二)**市西医学习中医骨干人才培训学员汇总表(附件3)。加盖推荐部门公章,提供1份纸质版、PDF版和Word版。
(三)申报人选的纪检监察意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加盖纪检监察部门公章,提供1份纸质版和PDF版。
(四)人才项目互斥情况证明。申报人关于**西医学习中医优秀人才研修项目、骨干人才培训项目、京津冀西医学习中医高级研修项目的互斥证明。
(五)相关证明附件材料,具体包括:
(1)身份证、职称证明、毕业证书(需为临床医学专业);
(2)执业证书、资格证书;
(3)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年限单位盖章证明或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年限单位盖章证明;
相关证明附件材料单独装订成册,提供PDF版和1份纸质版。
以上材料电子版按照项目报名表、相关证明附件材料、互斥证明和纪检监察意见顺序合并成一个PDF,由所在单位收齐后统一发送至邮箱。
四、遴选要求
(一)人数要求
****医疗机构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各区卫生健康委、****事业局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
(二)工作要求
各推荐单位应高度重视本项目申报工作,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组织推荐,将有关材料(报名表原件;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汇总表原件)纸质版1份由单位统一报送至指定地址。电子版(Word及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com。材料不接受个人报送。
(三)时限要求
接收材料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至5月22日,工作日8点30分至11点30分、13点30分至17点,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医药局科教处
联系人:申文、刘楠、赵玉海,联系电话:010-****2881;
2.****学院教育管理处
联系人:李敏、闫伊琳、毛超一,联系电话:010-****9751;
电子邮箱:****@163.com;
材料报送地址:**市东**东直门内南小街16****学院大白楼221****办公室,闫伊琳,185****0523。
附件:
1.西医学习中医骨干人才培训大纲(2026年版)
2.**市西医学习中医骨干人才培训项目报名表
3.**市西医学习中医骨干人才培训学员汇总表
4.人才项目互斥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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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