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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洺****公司高端先进复合材料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报来《**市洺****公司高端先进复合材料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市洺****公司高端先进复合材料项目节能报告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基本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降碳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根据你司报送的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占地面积20000.32平方米,建筑面积29253.55平方米。主要建设包括1号楼宿舍、2号楼研发设计楼、3号楼成品仓库、4号楼生产厂房、门卫室及厂区相关配套设施;主要设备包括:立式上胶机、预浸线、热压机、回流线等。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复合材料(绝缘板)430万平方米(折算****698张)。
项目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主要指标: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2615.63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888.33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126.68万立方米,年柴油消耗量不高于10.37吨。项目复合材料(绝缘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7664.41千克标准煤/万张。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7529.89吨,其中直接排放量不高于3604.36吨,间接排放量不高于3925.53吨。项目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不高于22.06吨二氧化碳/万张,单位增加值碳排放量不高于0.67吨二氧化碳/万元。
三、请你公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2020)、《能源管理体系分阶段实施指南》(GB/T 15587-2023)、《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降碳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我局留存。我局将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
五、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如需变更,请按照《**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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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改革局,****环境局**分局,****商务局,****管委会,**供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