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对**●一山湖项目二期16号楼商业、14 号、15 号、17 号、18 号楼住宅及配套用房、3 号地库门头及入户大堂精装修(第一标段)专业分包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一山湖项目二期16号楼商业、14 号、15 号、17 号、18 号楼住宅及配套用房、3 号地库门头及入户大堂精装修(第一标段)专业分包工程-劳务分包
1.3项目规模:面积12497.66平方米
1.4采购预算:****029.41元人民币
1.5采购内容:
| 序号 |
劳务分包名称 |
具体施工内容 |
单位 |
工程量 |
控制总价 (元) |
计算规则 |
| 1 |
A-1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m2 |
2,973.12 |
2,143,411.40 |
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
| 2 |
A-2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m2 |
4,975.80 |
3,675,125.88 |
|
| 3 |
A-3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m2 |
2,907.20 |
2,113,069.25 |
|
| 4 |
14#连廊及电梯前室二层电梯厅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m2 |
440.80 |
126,959.22 |
|
| 5 |
14#连廊及电梯前室标准层电梯厅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m2 |
912.64 |
1,083,303.68 |
|
| 6 |
15#一单元地下一层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m2 |
69.60 |
78,559.61 |
|
| 7 |
轿厢1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m2 |
4.48 |
20,824.56 |
|
| 8 |
轿厢2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m2 |
4.48 |
20,824.56 |
|
| 9 |
14#****中心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m2 |
118.69 |
30,191.18 |
|
| 10 |
B-3户型1情景样板间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m2 |
90.85 |
70,760.07 |
1.5工期要求:59 天(具体工期以甲方工期为准)
1.6施工地点:**市迎宾路中段南侧 468 号
1.7付款方式:网银转账
1.7.1预付款:无;
1.7.2进度款支付以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每月25日前乙方向甲方报工程进度情况,甲方于次月5日前审核确认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
1.7.3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乙方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5%的进度款,至此总付款额度累计至合同价款85%。
1.7.4工程全部安装完成后后由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完成竣工验收报告及移交手续;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并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甲方按约定时间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给乙方,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起始日期以集中交付业主之日开始算起,质保期不低于两年,防水质保期不低于十年。在质量保修期届满、无罚扣事项且确认无任何遗留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后【14】日内,甲方将质量保修金无息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1.8.计算规则:详见采购内容
1.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10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1保证金
1.11.1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
1.11.2 投标保证金金额:15万元 (壹拾伍万元整)
1.11.3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4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1.11.4 递交方式:
(1)递交要求:
采用银行电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下列指定账户:标书代写
户名:****
账号:230********100000216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旭升支行
(1)汇款摘要中填写: 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
(2)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3)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公司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2.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8近三年内意向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2.9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为准,以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查询结果为准,以及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中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10向供应商风险等级为低,以天眼查(https://www.****.com/)查询结果为准,如风险等级不为低,不得参加本项目。
2.11****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库中黑名单或不诚信的供应商禁止报名参加;
2.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睿采网 https://ww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5月17日9:00至2026年5月22日16:30(**时间)。标书代写
3.2报名时需以下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行号12位数字);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联系人及电话;
注: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3 采购文件每套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4.1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5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4.2开标地点:**省**市**区城乡路365-2号旭辉宝宇铂辰府6栋908室标书代写
4.3开标方式:线上、线下开标。标书代写
4.4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25日09时00分,地点为:****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标书代写
4.5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一式五份,包含电子版U盘一份,于2026年5月25日08:30至09:00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委托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五、声明
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中标单位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睿采网https://www.****.com/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中标服务费
(一)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一****公司
开户银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示例:CG-****0403-03425)。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
(示例:**一****公司 CG-****0403-03425)。
(二)收费标准:
(三)补充说明
1.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2.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3.中标人还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群力**小区29栋3单元102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157****161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城乡路365-2号旭辉宝宇铂辰府6栋908室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80****8378
电子邮箱:****@163.com
对本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7****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