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技术齐二机床贝利华案件法律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原2026年5月14公告的关于通用技术齐齐哈****公司贝利华案件法律服务项目(编号:****),现做出以下澄清:
1.修改供应商资格要求:
原要求:3.1(3)业绩要求: 近一年(自2025年1月1日至今,以生效判决书下达时间为准,)提供主办律师代理经济纠纷案件且胜诉的生效判决书复印件,列表并必须附判决书复印件;
修改为:3.1(3)业绩要求: 近一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止,以生效判决书下达时间为准,)提供主办律师代理经济纠纷案件且胜诉的生效判决书复印件(代理过主诉及被诉案件获胜诉生效判决书必须属于合同纠纷、股权纠纷两类案件,不包括其他类民事纠纷案件),列表并必须附判决书复印件;
2.修改评审办法:
原要求:3.2.3(1)商务评分标准-业绩证明材料: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代理服务的1名主办律师,(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5月12日止)代理经济纠纷案件且胜诉的,每个案件得3分(为基础分值),最多提供12份胜诉判决;该主办律师代理机床行业的胜诉案件,每个案件在基础分值的基础上增加3分;该主办律师代理股权纠纷的胜诉案件,每个案件在基础分值的基础上增加3分;此项最高得分不能超过35分。同一案件涉及不同诉讼阶段的,视为一个案件。(投标单位提供1名主办律师主办案件的生效判决书,列表并附判决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发现判决书造假者,将取消投标资格)。
修改为:3.2.3(1)商务评分标准-业绩证明材料: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代理服务的1名主办律师,(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代理经济纠纷案件且胜诉的(代理过主诉及被诉案件获胜诉生效判决书必须属于合同纠纷、股权纠纷两类案件,不包括其他类民事纠纷案件),每个案件得3分(为基础分值),最多提供12份胜诉判决;该主办律师代理机床行业的胜诉案件,每个案件在基础分值的基础上增加3分;该主办律师代理股权纠纷的胜诉案件,每个案件在基础分值的基础上增加3分;此项最高得分不能超过35分。同一案件涉及不同诉讼阶段的,视为一个案件。(投标单位提供1名主办律师主办案件的生效判决书,列表并附判决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发现判决书造假者,将取消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