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绿化园林机械采购
2.项目编码:****
3.预算金额:41800.00元。
采购需求:
(1)绿篱机6台,品牌小松牌,型号7510,预算金额18000元。
(2)割灌机10台,品牌富士华,型号543RS,预算金额20000元。
(3)高压打药机1台,品牌本田,型号ZL-300L,预算金额3800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服务期限:中标后15日内交货完成。
6.采购保证金:在召开谈判会现场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交纳采购保证金(注:交现金900.00元),中标单位采购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单位现场直接退回。如中标后合同订立之前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
7.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5%收取。
账户名称:****
开户行:****银行**市**支行
账号:090********45062763
纳税识别码:912********868716P
地址:****区**新村经二街3号
电话:0459-****690
二、商务要求:
1.中标方所提供机械的型号等质量相关指标,必须与本次机械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及中标方投标时作出的承诺完全一致,不得存在任何偏离。
2.中标方所提供的机械必须具有合法可追溯的原厂供货渠道,且符合相关行业质量标准。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产品渠道供货确认文件,证明厂商已正式认可并授权该供应商为合法供货单位,产品来源正规、渠道可控。在按照设备操作规范完成正常安装,遵循合理使用流程及常规保养的条件下,机械在其正常使用寿命周期内,各项核心指标均需达到招投标文件及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 。
3.机械质量保证期:自甲方对机械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 1 年。
4.保修期内除易损易耗件、保养件外,因质量缺陷或制造工艺引起的产品问题均属乙方保修范围。由于人为因素等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所引起的折旧和损坏不在保修之列。
5.中标方针对本项目机械所提供的服务承诺(如上门服务响应时效、技术咨询支持方式等)、售后服务内容及保修期内的责任界定等具体约定事项,均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机械产品 “三包”(修理、更换、退货)规定以及本次机械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内容。
6.交付地点:由招标人(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根据实际需求指定的具体地点,中标方须按要求将机械安全、准时送达。
7.验收要求:乙方提供操作手册给甲方,乙方负责安装调试,由甲方代表组织安排对机械进行验收。
8.标的提供的地点:招标人指定。
9.验收要求: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在**地区拥有实体店面,保证商品为正品,不能有假冒商品以次充好。
(八)中标人应确保送货及时性,不得因各种理由推诿**时效。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要求具有符合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含委托事项、委托期限、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受委托人签字等详细信息)、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产品渠道供货确认文件,证明厂商已正式认可并授权该供应商为合法供货单位,产品来源正规、渠道可控。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上述资料为必备提交项,若存在资料缺失,一律作废标处理。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所报市场售价确保真实有效,不得虚高报价,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供的市场售价进行核实,如有虚假行为将取消供应商参加资格。报价包含成本、利润、保险、人工、运输、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供应商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不符合条件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3.报名时间:2026年5月15日8时30分至2026年5月19日17时00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逾期报名无效)。
4.邮箱报名:****@163.com,需要下载附件报名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上传PDF版至此邮箱。
5.开标时间: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6.地点:****开标室,电话:****114。标书代写
7.后附报名表:
绿化园林机械采购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