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6日,****组织召开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结合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核查情况,依据相关环保法规及环评批复要求,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市**区柳石路89号,为补办环评手续项目,项目始建于2009年8月,租赁场地修缮建设,用地面积14301.72平方米,设置床位80张,主要建设门诊、住院、办公生活区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实际总投资1050万元,环保投资33.6万元,占比3.2%。
项目于2024年12月完成环评报告编制,2025年8****审批局环评批复(江审基建环审字〔2025〕17号),2026年1月环保设施竣工并投入调试运行,2026年4月完成排污登记。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工艺及环保措施与环评及批复一致,无重大变动。
二、环保设施落实情况废水: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近期吸粪车转运、远期接入市政管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置。
废气:污水处理站设施采取加盖密闭措施,有效收集和治理异味废气,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噪声:通过设备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有效降低项目噪声影响,厂界噪声达标。
固废:生活垃圾、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医疗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于专用暂存间,定期委托**市绿洁固****公司规范处置。
环境管理:项目已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常态化环境管理。
三、监测情况2026年3月30日—31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气、废水、厂界噪声均符合国家标准限值,各类固体废物处置规范,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四、验收结论本项目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及环评批复要求,环保设施配套齐全、运行稳定,污染物达标排放,无重大环保问题,同意****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后续要求项目运营期间将持续规范危废管理,完善环保台账记录,保障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持续做好常态化环保管理工作。
公示单位:****
公示日期:202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