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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29MA7J4A0X6K | 建设单位法人:张志祥 |
| 张小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金屯镇潘庄村东 600 米** |
| ****废旧地膜加工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20-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金屯镇潘庄村东 600 米** |
| 经度:116.37777 纬度: 35.2826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05 |
| 济环报告表(**)〔202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1-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75 |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29MA7J4A0X6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829MA7J4A0X6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481MA7GYORL3F | 竣工时间:2025-12-20 |
| 2026-01-28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30 |
| 2026-04-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876wV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设计建设4条废旧地膜生产线。环评设计产能年产再生塑料颗粒16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项目实际建设了1条废旧地膜加工生产线,产能为8000t/a,一期项目已于2025年5月18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正常运行。二期项目实际建设了1条废旧编织袋生产塑料颗粒加工生产线 ,产能为4000t/a。相较环评设计产能没有增加。 |
| 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目前实际建设一期二期项目,合计产能为超出环评设计产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旧地膜加工工艺流程简述: (1)分拣 对回收的废旧地膜进行人工挑拣,将其中杂物(主要为石块、土块等) 清理出来,以便后续加工。 该工序主要产生分拣废物。 (2)破碎 利用破碎机将废塑料进行破碎处理,破碎成 1-2cm 的碎片。破碎过程采 取湿式破碎,破碎机顶部设置雾化喷嘴,破碎的同时进行喷淋降尘。破碎后 的废塑料进入清洗工序。 该工序主要产生噪声。 (3)清洗、甩干 破碎成为碎片状的废旧塑料输送至清洗池进行清洗,清洗后进行甩干, 经过清洗、甩干后的干净的废旧塑料进入下道工序。 该工序主要产生水洗废水及噪声。 (4)熔融、挤出、切粒 造粒机由挤出机、水槽、切粒机组成,塑料的挤出成型就是塑料在挤出 机中,在一定的温度(180-200℃左右)和一定的压力下熔融塑料,并连续 通过有固定截面的模型,得到具有特定断面形状连续型材的加工方法,塑料 在料筒中借助料筒外部的加热和螺杆转动的剪切挤压作用而熔融,同时熔体 在压力的推动下被连续挤出,被挤出的型材失去塑性变成条状,再经过冷却 水槽冷却,以免发生变形。经过电烘干后最后进入切料机切成圆柱状颗粒。 再生塑料颗粒的粒径在 1-1.5mm 范围内。 该工序主要产生废气(VOCs)、固废及噪声。 (5)筛分 切粒后利用筛料机筛分物料,粗略的分为大颗粒和小颗粒产品,再生塑 料颗粒由于粒径较大,因此不易起尘。 该工序产生噪声。 (6)包装 筛分后的产品分别进入各自的料仓;根据客户需要,小颗粒和大颗粒的 产品分别利用包装机包装、缝包机封口,最终成品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废旧编织袋加工工艺流程简述: (1)分拣 对回收的废旧编织袋进行人工挑拣,将其中杂物(主要为石块、土块等)清理出来,以便后续加工。该工序主要产生分拣废物。 (2)破碎 利用破碎机将废塑料进行破碎处理,破碎成1-2cm的碎片。破碎过程采取湿式破碎,破碎机顶部设置雾化喷嘴,破碎的同时进行喷淋降尘。破碎后的废塑料进入清洗工序。该工序主要产生噪声。 (3)清洗、甩干 破碎成为碎片状的废旧塑料输送至清洗池进行清洗,清洗后进行甩干,经过清洗、甩干后的干净的废旧塑料进入下道工序。该工序主要产生水洗废水及噪声。 (4)熔融、挤出、切粒 造粒机由挤出机、水槽、切粒机组成,塑料的挤出成型就是塑料在挤出机中,在一定的温度(180-200℃左右)和一定的压力下熔融塑料,并连续通过有固定截面的模型,得到具有特定断面形状连续型材的加工方法,塑料在料筒中借助料筒外部的加热和螺杆转动的剪切挤压作用而熔融,同时熔体在压力的推动下被连续挤出,被挤出的型材失去塑性变成条状,再经过冷却水槽冷却,以免发生变形。经过电烘干后最后进入切料机切成圆柱状颗粒。再生塑料颗粒的粒径在1-1.5mm范围内。该工序主要产生废气(VOCs、氯化氢、二甲苯等)、固废及噪声。 (5)筛分 切粒后利用筛料机筛分物料,粗略的分为大颗粒和小颗粒产品,再生塑料颗粒由于粒径较大,因此不易起尘。该工序产生噪声。 (6)包装 筛分后的产品分别进入各自料仓;根据客户需要,小颗粒和大颗粒的产品分别利用包装机包装、封口机封口,最终成品入库。该工序产生噪声。 |
| 一期项目实际建设了1条废旧地膜加工生产线,产能为8000t/a,一期项目已于2025年5月18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正常运行。二期项目实际建设了1条废旧编织袋生产塑料颗粒生产线 ,生产所使用的原料由环评设计的废旧地膜(PE)变为废旧编织袋(PE),原料虽然发生了变化,但原料的主要成分没有发生变化,都是PE材料。原料变为废旧编织袋后,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其他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暂存预处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生产废水:水洗废水经气浮净化一体机处理、沉淀池沉淀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 1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洗涤用水标准,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项目废旧地膜加工过程熔融、挤出工序VOCs废气由项目配置的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噪声: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生产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在设备的基础与地面之间安装减振垫,减少机械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合理布置车间内部设备的位置,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安置在车间中部以增加其距离衰减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车间的隔音措施;厂界加强绿化,既可以吸声,又可以降低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滤渣、废滤网、池底污泥、分拣废物、不合格品和生活垃圾。滤渣、废滤网、分拣废物、不合格品收集后委****公司定期回收处理;池底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按照危险废物的要求袋(桶)装、封闭暂存于危废间并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的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循环冷却水补充水、破碎喷淋用水补充水全部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不外排。二期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水洗工序产生的水洗废水,经气浮净化一体机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有组织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旧编织袋生产塑料颗粒加工过程中熔融、挤出工序 VOCs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甲苯、氯化氢废气。 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甲苯、氯化氢废气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汇同一期项目熔融、挤出工序收集的废气,经过1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无组织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分拣工序、废旧编织袋生产塑料颗粒加工过程中熔融、挤出工序集气罩未收集完全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处理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全部在封闭式车间内进行,少量无组织废气经过自然通风、大气稀释扩散处理,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运转的噪声。 治理措施: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生产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在设备的基础与地面之间安装减振垫,减少机械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合理布置车间内部设备的位置,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安置在车间中部以增加其距离衰减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车间的隔音措施;厂界加强绿化,既可以吸声,又可以降低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滤渣、废滤网、池底污泥、分拣废物、不合格品和生活垃圾。滤渣、废滤网、分拣废物、不合格品收集后委****公司定期回收处理;池底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按照危险废物的要求袋(桶)装、封闭暂存于危废间并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的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二期项目人员依托一期项目劳动定员,不新增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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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31 | 0 | 0 | 0 | 0.031 | 0.031 | / |
| 1 | 气浮净化一体机 | 生产回用水排放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 1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洗涤用水标准。 | 项目循环冷却水补充水、破碎喷淋用水补充水全部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不外排。二期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水洗工序产生的水洗废水,经气浮净化一体机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监测因子中化学需氧量日均值为38.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为11.4mg/L,小于其标准限值30mg/L;悬浮物日均值为4.5mg/L,小于其标准限值30mg/L;氨氮日均值为0.212mg/L。 综上,验收监测期间,气浮净化一体机回用水出口排放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 1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洗涤用水标准。 |
| 1 | “水喷淋+二级活性炭”装置、废气排气筒、集气罩 | DA001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和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浓度限值≤60mg/m3,速率限值≤3.0kg/h;DA001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限值≤10mg/m3,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限值≤3.5kg/h);DA001排放的二甲苯浓度和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浓度限值≤8mg/m3,速率限值≤0.3kg/h;DA001排放的氯化氢浓度和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浓度限值≤100mg/m3,速率限值≤0.26kg/h。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旧编织袋生产塑料颗粒加工过程中熔融、挤出工序 VOCs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甲苯、氯化氢废气。 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甲苯、氯化氢废气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汇同一期项目熔融、挤出工序收集的废气,经过1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P1挤出工序排气筒(DA001):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最高值为2.72mg/m3,小于其执行标准限值60mg/m3,排放速率最高值为0.015kg/h,小于其执行标准限值3.0kg/h;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最高值为3.7mg/m3,小于其执行标准限值10mg/m3,排放速率最高值为0.020kg/h,小于其执行标准限值3.5kg/h;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未检出(ND);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最高值为3.1mg/m3,小于其执行标准限100mg/m3,排放速率最高值为0.020kg/h,小于其执行标准限值0.26kg/h。 综上,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限值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限值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要求;二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氯化氢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DB37/2801.6-2018)。 | |
| 2 | 封闭式车间、自然通风 |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限值:≤1.0mg/m3;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排放浓度限值≤2.0mg/m3;厂界无组织废气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限值:≤1.5mg/m3;厂界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限值:≤0.06mg/m3。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表A.1,限值:厂房外 ≤6.0mg/m3(1h 平均浓度值);厂房外≤20.0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 | 本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分拣工序、废旧编织袋生产塑料颗粒加工过程中熔融、挤出工序集气罩未收集完全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处理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全部在封闭式车间内进行,少量无组织废气经过自然通风、大气稀释扩散处理,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393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0mg/m3;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48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厂界无组织废气氨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2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1.5mg/m3;厂界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26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0.06mg/m3。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70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6.0mg/m3(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20.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综上,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限值要求。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 A 表A.1限值要求 。 |
| 1 | 封闭式车间、低噪声设备、减振装置等 | 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不生产。) |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运转的噪声。 治理措施: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生产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在设备的基础与地面之间安装减振垫,减少机械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合理布置车间内部设备的位置,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安置在车间中部以增加其距离衰减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车间的隔音措施;厂界加强绿化,既可以吸声,又可以降低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4.2dB(A),小于其标准限值60dB(A)。项目车间南边界离居民最近处设置了一个噪声敏感点监测点位,最大值为54.2dB(A),也小于其标准限值60dB(A)。(南厂界不具备检测条件;该企业夜间不生产,夜间噪声未进行检测) 综上,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1 | 妥善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滤渣、废滤网、分拣废物、不合格品定期外售,池底污泥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 | 建设了一般固废存放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般工业固废:滤渣、废滤网、分拣废物、不合格品定期外售,池底污泥交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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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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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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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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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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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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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