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标识标符等事宜向社会公开采购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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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供应商:

您好!我公司对采购微型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标识标符等事宜向社会公开采购,****公司参加,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基本需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纳税人资格,

2、具有年检合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注意事项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价税分离)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含安装费用),成交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合同价格。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报价有效期90日历日。否则,供应商将在一年内不再作为潜在****公司任何采购活动。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二十日内。

5、供货地点:采购方指定。

6、付款方式:验收完毕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单位招标需求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剩余5%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无任何问题后不计利息付清。

增值税税率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双方应根据合同执行情况结合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规定,按国家税收政策修订后的增值税税率执行。业务一次性完成合同可不约定。

7、本次询价采取邀请函询价,被询价供应商须于2026年5月20日17:00 前携带密封的《报价函》****审计处。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351-****052

联系人:常关云

采 购 监 督 电话:03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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