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保障教职工身心健康的相关政策要求,切实维护教职工健康权益,进一步规范教职工体检服务采购工作。****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择优选定一家专业、优质的体检服务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教职工体检项目
二、项目对象
参与体检教职工人数30人,按实际体检人数据实结算。
三、项目预算
800元/人
四、项目实施时间
2026年7月——8月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比选人:****
(二)比选报名时间: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19日(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00)。
(三)比选报名方式:现场递交报名资料。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10:00。加急标书代写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市**区东怡街65号。加急标书代写
(六)比选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格式自拟,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2.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鲜章;现场报名时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原件进行核验。
(七)比选文件获取
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现场获取比选文件(自带U盘)。
(八)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人禁止参加此次比选。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及营业执照(需包含体检或与体检相关的执业范围)。
六、自主比选要求
(一)比选时间:2026年5月21日10:00。
(二)比选地点:****会议室。
(三)参与比选人员:工会代表、保健医生代表、团员教师代表,纪检代表全程监督。
(四)比选方式:评审小组依据比选标准,从实力、方案、业绩等维度对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打分,综合得分最高单位为本次体检服务项目的中标单位。
(五)比选结果:评审小组确定中标单位后,****将严格遵循信息公**则,****幼儿园公众号发布中标结果。本次中标结果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幼儿园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全力确保比选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与严肃性。
七、注意事项
(一)比选申请文件需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二)逾期送达、密封或标注错误的文件不予接收。
(三)不接收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八、比选负责人联系方式
向老师:191****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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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