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都兰县察汗乌苏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遴选都兰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拟对“**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依法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请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报名参加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单位:****

(二)项目名称:**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三)投资金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自筹配套资金与中央补助资金配比不低于1:1,足额筹措自筹资金不少于200万元。待自筹资金对应设备全部落实到位后,****政府采购相关程序。

(四)服务内容:****政府利用中央资金200万元购置完备秸秆粉碎机(包含输送带)1台(套)、脉冲除尘2台(套)、秸秆筛选除杂机1台(套)、秸秆输送机1台(套)、秸秆压块机(包含皮带运输机)1台(套)、指盘式搂草机4台(套)、秸秆圆捆打捆机8台(套)、立柱码垛机1台(套)。自筹资金200万元,用于购置秸秆利用相关配套设备和项目建设其他费用(方案编制费、招标代理费和结、决算审核费等)。自筹部分企业自行采购,政府投资部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五)遴选目的:1.筛选出符合项目要求、具备较强综合实力的实施主体,确保项目按照规划方案有序推进,按时完成购置任务,实现秸秆回收利用的预期目标;2.严格落实中央资金管理规定,规范资金使用流程,确保中央资金专款专用、高效运转,同时督促实施主体足额落实自筹资金,保障项目资金需求;3.依托实施主体的技术、管理和运营优势,构建可持续的秸秆回收利用体系,推动我镇秸秆**化利用水平提升,带动农户增收、促进农业绿色循环发展;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遴选流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遴选工作合规有序,杜绝违规操作、暗箱操作等问题。

(六)遴选原则:本次遴选严格遵循以下原则,确保遴选工作科学、规范、公正、择优:1.公开透明原则:遴选公告、遴选条件、遴选流程、评审标准、遴选结果等相关信息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各界、镇群众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确保遴选过程可追溯、可核查。2.公平公正原则:所有符合遴选条件的申报主体享有平等的竞争权利,评审过程严格按照既定标准执行,不偏袒、不歧视,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3.择优选择原则:结合申报主体的资质、资金实力、技术水平、运营经验、履约能力等综合因素,优先遴选实力强、信誉好、经验丰富,且能足额落实自筹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主体。4.权责统一原则:明确实施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要求实施主体严格按照项目方案推进建设,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含中央资金和自筹资金),承担项目设备购置、运营及后续管护责任,确保项目成效。5.贴合实际原则:结合本乡镇秸秆产量、分布特点及回收利用需求,遴选能够适配本地实际、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且能带动周边农户参与秸秆回收的实施主体,确保项目接地气、可落地、能长效。

二、遴选对象与申报条件

(一)遴选对象。本次遴选对象为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或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开工建设1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有能力开展秸秆回收、储存、加工、利用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优先支持有秸秆回收利用相关经验的主体参与申报。

(二)申报条件: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申报主体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重点突出资金实力(含自筹资金)、资质能力和运营经验:1.资质要求:参选主体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经营范围包含秸秆回收、储存、加工、利用等相关内容,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管理规定;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重**全事故、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征信良好,能够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2. 资金实力要求:具备足额落实项目资金的能力,严格满足中央资金与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1:1的要求,即自筹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与中央资金200万元配套,项目总资金不低于400万元);需提****银行存款证明、资金筹措方案等),确保自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且自筹资金为非债务性资金。自筹资金200万元,用于购置秸秆利用相关配套设备和项目建设其他费用(方案编制费、招标代理费和结、决算审核费等)。自筹部分企业自行采购,政府投资部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执行。3.技术与设施要求:具备开展秸秆回收利用所需的技术能力,拥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或与相关科研机构、企业有稳定的技术**关系;具备相应的秸秆回收、储存、加工设施设备(如秸秆打捆机、粉碎机、储存场地等);生产经营用地需具备合法性,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4.运营经验要求:优先选择有1年及以上秸秆回收利用相关运营经验的主体,能够熟练掌握秸秆回收流程、储存方法及加工技术,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无秸秆回收利用相关经验的主体,需提供详细的运营方案、风险防控措施,确保能够快速适应项目需求,保障项目顺利推进;项目带动本地就业不少于10人,与农户签订农作物秸秆收购协议,收购数量0.5万吨以上;5.履约能力要求: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能够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遴选要求及相关规定,按时完成项目设备购置任务,规范使用自筹资金,****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承诺按照项目要求开展秸秆回收利用业务,带动周边农户参与,助力农户增收;签订项目实施承诺书,明确违约责任。6. 其他要求:****政府及上级部门的要求,配合做好项目验收、资金审计、信息上报等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杜绝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发生;不重复申
报其他同类项目补贴,若存在重复申报,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一)遴选采取线下报名,请将报名资料纸质版于2026年5月20日18:00时前提****政府201办公室,公示期限内按时提交资料,逾期不再接受。

(二)****小组对报名单位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并按照我单位的遴选办法对报名单位进行评分,择优确定服务单位,在任何时候我单位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遴选文件的解释权和修改权。最终遴选结果在****相关平台上公告遴选结果。

(三)实施主体需建立完善的秸秆回收利用体系,扩大秸秆回收范围,提高秸秆回收利用率,带动周边农户参与秸秆回收,助力农户增收,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勇

联系电话:181****2505


****

2026年5月15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6
招标公告
【公告】都兰县察汗乌苏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遴选都兰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