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一局/六公司 |
| 发布时间:2026-05-16 |
| 投标截至时间:2026-06-02 15:00:00 |
| ********公司 ****大学余家头学生宿舍 改扩建项目(二期)EPC项目经理部 装饰装修 工程项目专业分包招标补遗公告 招标编号:**** 为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2026年5月13日发布的********公司****大学余家头学生宿舍改扩建项目(二期)EPC项目经理部 装饰装修 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澄清事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七部分主要分包合同条款(专业分包合同条款)第四条合同价款支付第1点描述不全,现更正为: 1.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比例、时间和方式: (1)本工程没有预付款,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验工计价,月度支付验工计价款的80%,相应工程全部完工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手续后的支付至95%,建设单位竣工审计完成后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2年质保期(从业主全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后支付。 (2)为促进分包商之间的良性竞争,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特此规定提取合同总额的0.5%提取分包商日常履约考核基金,用于项目部对所属分包商单位进行统一考核。其中,若项目实施班组标准化建设,则原则上考核基金用于班组建设比例占比不得低于50%,提取金额从第一期计价中一次性扣除。 关于考核基金返还,遵循以下原则:****建设部分,以实际发放给班组金额作为返还依据;用于其他考核部分,则依据项目考核文件在对应计价中予以返还。若项目实际考核总额小于分包商日常履约考核基金池(所有提取分包商基金总额),剩余考核基金将按照各分包商缴纳总额占比予以返还;若项目实际考核总额大于分包商日常履约考核基金池,项目将依据项目测算的考核基金需求及时与各分包商签订补充协议,以确保考核机制的顺利实施。 (3)双方协商一致后,承包人可以采用的付款****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云信、建行E信通等。使用票据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实际计价结算总金额的50%,票据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承包人不承担贴息费用。 (4)承包人超过合同约**期付款,分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及时付款。分包商承诺不以缓付、迟付的工程款要求承包人承担任何违约金、利息、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律师费等损失赔偿责任。分包人承诺不以缓付、迟付的工程款为由减慢施工进度或停止施工;不以缓付、迟付工程款为由懈怠配合承包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等。 (5)最低付款额度:当期工程进度款低于10万元,该期工程进度款不予支付,将累加至下期工程进度款一并支付。 (6)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单价中,由分包人自行缴纳。****机关证明分包人不能及时交纳上述税费,承包人有权代扣代缴。 (7)发票丢失处理:若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销售方需配合提供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给我方单位,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若丢失增值税非专用发票,销售方需配合提供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给我方单位,并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8)若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导致承包人经济损失,分包人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不能免除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分包人不按期提供或发票额度不足的,由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9)若乙税务信息发生变化,分包人应以书面法律文件及时告知,并进行合同变更,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10)禁止分包人非正常情况下更换发票销售方名称,如必须更换要保证结清原销方名称的发票和欠款,并签订三方协议或变更合同。 二、招标文件澄清要求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按照以上澄清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澄清公告,如有疑问,请在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日内以书面回执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2.各投标人应按照本澄清公告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标书代写 3.未在本澄清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疑问或修改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三、其他事项 1.招标人、招标组织单位对本澄清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2.本澄清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3.如有未尽事宜,请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单位: ****第六工程 ****大学余家头学生宿舍改扩建 项目(二期)EPC项目经理部(签章) 2026年 5 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