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6-05-25 10:00
预展地点:呼****林业局****林场
预展时间:2026-05-17~2026-05-24
我公司依法定于2026年5月25日上午10:00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举办网络拍卖会。
公开拍卖:
呼****林业局2024-2025年度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已采伐的存放在**自治区呼****林业局****林场1号楞场(包含4个小楞场)木材(樟子松)约3102.0946立方米(详见:拍卖数量明细表),起拍价:1,421,636.00元,保证金:300,000.00元。
序号 |
木材名称 |
胸径(cm) |
数量(m3) |
1 |
樟子松 |
8cm及以下 |
245.5246 |
2 |
樟子松 |
10-12cm |
670.16 |
3 |
樟子松 |
14-16cm |
782.114 |
4 |
樟子松 |
18cm及以上 |
1404.296 |
合 计 |
3102.0946 |
特别说明:
1、标的状况以实物现状为准。
2、拍卖标的展示地点:呼****林业局****林场,展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24日下午5:00时。
3、报名截止日期至2026年5月24日下午5:00时,报名需交纳300.00元报名资料费(报名成功后不予退还)。
4、竞买人应在2026年5月24日下午5:00时前将****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银行**汇海支行营业室;账号:051********006688),并于2026年5月24日下午5:00时前凭竞买保证金凭****公司联系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未成交的,将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
5、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负责为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交接,拍卖标的交接前,由委托方自行管理、负责现场安全。
6、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充抵拍卖佣金不充抵成交价款,成交价款需另行向委托方缴纳,买受人须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订《木材出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木材出售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自拍卖成交之日起30天(自然日)内将拍卖标的全部运走清空场地、逾期运输不完的、按违约处理、每日扣除成交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从剩余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支付。如遇不可抗力除外、买受人与委托方另行协商。待全部资产交接完毕,买受人持委托方出具的成交款结清证明、资产交接清单等相****公司办理退还剩余保证金(无息)相关手续。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3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逾期7日视为悔拍。
户名:呼****林业局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银行账号:051********000207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后3个工作日内,由委托方为买受人开具发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9、拍卖成交后,在提取拍卖标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作业流程操作,安全生产、防火,严格作业,在标的装、卸、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10、标的数量由委托方按照国家法定木材检尺标准计量,拍卖成交后,委托方按存放现场实际数量进行整体移交,不予进行再次检尺,标的移交后由买受人管理、负责现场安全,标的丢失等风险自移交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11、委托方、拍卖方不负责拍卖标的品质、质量,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对标的物的外观不作担保,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自主评估相关数据存在误差的风险。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认可标的当前现状、数量、质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数量不符、质量瑕疵等任何理由向委托方或拍卖方提出异议、索赔或拒绝履行合同。
12、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持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联系看样并提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竞买人为法人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
联系电话:136****6752 0475-****969
公司地址:**自治区通****开发区青**大街(北岸华庭小区 B2#楼301号)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