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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实验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实验室
地址:**省**市**市义棠乡西刘屯村东侧800米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7日~2026年6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10-****438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