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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对**鸿基建材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前期工程)竣工时间公示如下:
****公司利用**区北田镇福堂庄村东北、许曲村西侧的自然荒沟建设**鸿基建材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项目位于**区北田镇福堂庄村东北、许曲村西侧,场地为自然荒沟,沟道大致东南-西北走向,东南高、西北低,沟内地貌为黄土覆盖,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沟道地质条件较好。项目一期工程整治区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公用设施于2026年5月11日竣工,项目从建设至前期工程竣工期间未收到针对本项目的环境投诉、****环境保护部门的处罚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制度!
联系人:郭总
联系方式:185****198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