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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事务所,对社有企业领导人离任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为规范社有企业财务管理,健全内控制度,******社社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公司等7家社有企业领导人离任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事务所按时对提交资料并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服务团队架构与提交的资料内容基本保持一致;
(二)有关本次遴选相关事宜,可以向****咨询;
(三)请于2026年5月20日16:00时前,将申请材料和承诺函加盖公章密封一份,交至****(**县**路168******社办公楼2楼);
(四)报名结束后,****小组,****事务所统一时间参加公开遴选。遴选小组根据报价单价格,确定报价最****事务所。
联 系 人:常志斌
联系电话:130****8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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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