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标采购行为,提高招标采购质量,规避招标采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我校《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2026年5月6日发布)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了2026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工作。本次遴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规范履行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审等全部流程,全程接受监督,确保遴选工作严谨有序、结果客观公正。现将本次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遴选基本情况
本次遴选面向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明确要求参选机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业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行业处罚,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从事招标代理工作满3年以上,在**市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机关事业单位或学校招标代理服务业绩。
遴选公告于2026年5月6日发布后,截至2026年5月11日18:00报名截止,共有3家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了响应文件,完成报名登记。我校组建了由校领导及具有采购经验的相关职能部****小组,严格按照遴选公告确定的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围绕参选机构的资质信誉、团队实力、业绩经验、服务方案、报价合理性及履约保障等核心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全程规范留存评审相关文件资料,确保评审过程可追溯、可核查。
二、遴选结果
****小组综合评审、打分排序,结合我校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需求,确定本次遴选中选机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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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机构资质齐全、信誉良好,具备丰富的招标代理经验,服务方案科学可行,能够满足我校各类工程、货物、服务招标代理服务需求。
三、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16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止。
四、异议反馈要求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客观真实、事实清楚,附必要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无有效异议的,我校将正式确定中选机构并签订代理服务合同,公示结果自动生效,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 总务处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775-****416、181****0982
联系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县**镇**东路188号
**** 202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