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东莞市金田纸业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产项目(重新报批)一期工程环保设施竣工调试的报告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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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产项目(重新报批)一期工程环保设施竣工调试的报告
2026-05-17 15:47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产项目(重新报批)一期工程环保设施竣工调试的报告


****环境局:

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环境保护设施及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产项目(重新报批)

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位于**市万江区大汾**路。建设单位于2025年12月年委****研究院****研究所编制了《****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热电联产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12月30****环境局审批,并取得环评批复(东环建〔2025〕3881号),占地面积2277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7331平方米,无新增占地面积。项目重新报批内容如下:(1)运行方式变化:保留并继续使用厂区内现有1台90t/h燃煤锅炉及配套12MW抽凝式汽轮机组(发电机容量为15MW)、2台150t/h燃煤锅炉(一用一备)及配套25MW抽凝式汽轮机组(发电机容量为30MW),燃煤锅炉用煤量调整为已批已建项目(226000t/a)的 95%,调整后用煤量为214700t/a,削减了11300t/a。此外,为解决******公司沼气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有效利用厂区内现有厌氧工段沼气,避免优质能源浪费,减少沼气直接排放带来的环境影响,在现有燃煤锅炉数量、规模及运行方式不变但用煤量减少的情况下,对燃煤锅炉内部增加沼气燃烧装置,沼气掺烧只用于供电,不用于供热,沼气燃烧产生的SO2由燃煤锅炉的脱硫系统协同处置。**1台75MW级燃气轮机及配套350t/h补燃型双压余热锅炉,与现有燃煤锅炉、发电机组同时使用, 1台200t/h天然气锅炉及配套1台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仍作为备用。在**市发布正式文件要求电****电厂)全部实施“煤改气”前,暂不考虑为******公司、******公司供热。(2)工作制度变化:重新报批后继续使用厂区内现有的燃煤锅炉及发电机组,为厂区内供热、供电,其年工作时间为8160h不变,供汽、供电不足部分由燃气轮机及配套的余热锅炉补充;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调整燃气轮机及余热锅炉运行时间为272h/a,在保证足够蒸汽供应的前提下,不足电量外购市政网电。(3)污染物治理设施变化:对保留并继续使用的现有3台燃煤锅炉烟气治理系统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将原有SNCR脱硝措施升级改造为SNCR-SCR脱硝措施,其余脱硫、除尘措施不变,改造完成后烟气治理措施为“炉内脱硫+SNCR-SCR脱硝+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塔+湿式电除尘”,以确保燃煤锅炉烟气达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53-2018****电厂烟气超低排放要求;余热锅炉及备用天然气锅炉烟气治理措施按照原报告表建设,分别为“低氮燃烧+SCR脱硝系统”、“低氮燃烧+SNCR脱硝系统”。(4)项目重新报批后与目前实际建设情况相比,燃煤锅炉数量及规模、燃煤锅炉所在位置、其他生产车间工艺等均不发生变化。具体详见环评报告书。

由于发展需求,项目需分期建设,一期工程主要针对以下内容进行验收调试:(1)运行方式变化:燃煤锅炉用煤量调整为已批已建项目(226000t/a)的95%,调整后用煤量为214700t/a,削减了11300t/a;对燃煤锅炉内部增加沼气燃烧装置,沼气掺烧只用于供电,不用于供热,沼气燃烧产生的SO2由燃煤锅炉的脱硫系统协同处置。(2)污染物治理设施变化:对保留并继续使用的现有3台燃煤锅炉烟气治理系统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将原有SNCR脱硝措施升级改造为SNCR-SCR脱硝措施,其余脱硫、除尘措施不变,改造完成后烟气治理措施为“炉内脱硫+SNCR-SCR脱硝+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塔+湿式电除尘”,以确保燃煤锅炉烟气达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53-2018****电厂烟气超低排放要求。

竣工日期:一期工程配套的废水、废气、噪声环境保护设施及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设施已经于2026年1月5日开工建设,2026年5月16日竣工,于2025年12月31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有效期:2025年12月31日至2030年12月30日,现于2026年5月17日进入调试。

调试续期的起止日期:2026年5月17日-2026年11月16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苏锐波

联系电话:137****5193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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