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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风景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单位的通告》规定,经过资格审查、初步筛选、政治审查、组织面试等程序,****管委会研究确定:****事务所为拟聘法律顾问单位,专职律师李洪良为拟聘法律顾问,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1日。
2.受理部门:五**池风景名胜区****。
3.受理电话:0456--****558。
4.来访地址及联系人:******风景区回迁一区三号楼5号商服,曹卫中。
公示期间,如掌握拟聘服务单位及人员不适合担任法律顾问的情形,可通过书面方式反映。反映问题时,需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将对反映问题者和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对匿名反映问题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与佐证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五**池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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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