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动力电池结构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承担“****新能源动力电池结构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新能源动力电池结构件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市高新区书台街1号
5、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增厂房占地面积约4320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能源电池关键零部件生产线,并对现有产线进行升级。**产线内容为:建设动力电池结构件盖板与电池集成母排(CCS)生产线。其中,盖板生产线将新增11条连续挂镀线(年产能4.7亿片)与2条滚镀线(年产能10亿片),并配套1条自动清洗线用于不良品修复,总设计年产能达14.7亿片;电池集成母排设计年产能为69.84万m2。现有产线升级改造内容为:对现有柔性电路板(FPC)产线进行改造,升级后全厂柔性电路板(FPC)产能将达到:单面板4万m2/年、双面板20万m2/年、多层板0.5万m2/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高新区书台街1号
联 系 人:杨武君
联系电话:0715-****384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15-****718
四、征求意见稿及公众参与调查表下载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R0gRjkdv96z5jzO4peXakwpwd=gdb7 提取码: gdb7
公众参与调查表格下载:
链接: https://pan.**.com/s/1HDGeZlJjLtw_qaZLfdLVvg 提取码: 4d2s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区域内的公众(或团体)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六、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采取向前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我单位回访。
3、我单位在接受调查表格后将严格管控公众个人信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再公开。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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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