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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剑斗三角洋安置区-房建工程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1.混凝土采用安置点现场搅拌方式施工,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编制并提供混凝土配合比报告,方可施工。
2.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养护时间不得少于 7 日;浇筑满 3 日后方可开展下一道工序施工,浇筑满 15 日后方可拆除模板。
3.地基施工中土方外运、装卸及相关配套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房建施工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该类费用。
4.施工期间,现场所有安全设施购置、搭设、维护费用,及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与责任,均由承包方全部承担,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施工所用水泥、钢筋,每批次进场均需提供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经理事会值班人员每日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砂、石子材料进场后,同样需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6.本工程水泥使用品牌,新增红狮品牌。
本补充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内容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存在冲突、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