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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04MAEBXX8DXK | 建设单位法人:王莉 |
| 满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省**市**区汽配产业园 3 号厂房 |
| 年产 200 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1-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6.904444 纬度: 32.559167 | ****机关:**市****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0-20 |
| 谢环审复〔202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04MAEBXX8DXK001X |
| 2026-03-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04MAEBXX8DX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404MAEBXX8DXK | 验收监测单位:**尚石****公司 |
| ****0303MA3MP6MN30 | 竣工时间:2026-01-1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420Osejm |
| 年产200 万套汽车零部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0 万套汽车零部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00万套汽车零部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0万套汽车零部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擦拭打磨—调底漆、喷底漆—烘干—调面漆、喷面漆—烘干—部分镭雕—抛光—拼装(委外)—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擦拭打磨—调底漆、喷底漆—烘干—调面漆、喷面漆—烘干—部分镭雕—抛光—拼装(委外)—包装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1#涂装生产线:喷底漆废气G2、喷面漆废 气G4 由负压收集后经“水帘+两级过滤棉”(T A001)处理后与经负压收集后的调底漆废气G1、调面漆废气G3、经密闭吸气口进入集气管道的烘干废气G5 一并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由25m 高DA001 排气筒排放; 项目2#涂装生产线:喷底漆废气G2、喷面漆废 气G4 由负压收集后经“水帘+两级过滤棉”(T A002)处理后与经负压收集后的调底漆废气G1、调面漆废气G3 一并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 高DA002 排气筒排放; 项目3#涂装生产线:喷底漆废气G2、喷面漆废气G4 由负压收集后经“水帘+两级过滤棉”(TA003)处理后与经负压收集后的调底漆废气G1、调面漆废气G3、经密闭吸气口进入集气管道的烘干废气G5 一并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 高DA003 排气筒排放; 项目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 高DA004 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1#涂装生产线产生的喷底漆废气G2、喷面漆废气G4由负压收集后经“水帘+两级过滤棉”(TA001)处理后与经负压收集后的调底漆废气G1、调面漆废气G3、经密闭吸气口进入集气管道的烘干废气G5一并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项目2#涂装生产线产生的喷底漆废气G2、喷面漆废气G4由负压收集后经“水帘+两级过滤棉”(TA002)处理后与经负压收集后的调底漆废气G1、调面漆废气G3、危废暂存间废气一并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3#涂装生产线产生的喷底漆废气G2、喷面漆废气G4由负压收集后经“水帘+两级过滤棉”(TA003)处理后与经负压收集后的调底漆废气G1、调面漆废气G3、经密闭吸气口进入集气管道的烘干废气G5一并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
| 企业实际未设置DA004排气筒,将危废暂存间废气并到2#涂装生产线废气排气筒一起排放,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危险废物:在生产厂房东侧设置危废暂存间,面积为10m2,废涂料桶、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水帘喷漆装置定期更换的废液、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在生产厂房东侧设置一般固废间,面积为10m2,废羊毛球、废砂纸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实际建成后,在厂房楼顶设置危废暂存间,面积为10m2,废涂料桶、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水帘喷漆装置定期更换的废液、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在生产厂房东侧设置一般固废间,面积为10m2,废羊毛球、废砂纸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 |
| 企业实际在厂房楼顶建设危废暂存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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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处理厂接管限值 | 项目运营期过程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接市政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pH监控浓度范围为7.3-7.6,悬浮物监控浓度两天平均值最大值为141.7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监控浓度两天平均值最大值为117.25mg/L,化学需氧量监控浓度两天平均值最大值为236mg/L,氨氮监控浓度两天平均值最大值为25.45mg/L,废水监测浓****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
| 1 | 1#涂装生产线:喷底漆废气G2、喷面漆废气G4由负压收集后经“水帘+两级过滤棉”(TA001)处理后与经负压收集后的调底漆废气G1、调面漆废气G3、经密闭吸气口进入集气管道的烘干废气G5一并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2#涂装生产线:喷底漆废气G2、喷面漆废气G4由负压收集后经“水帘+两级过滤棉”(TA002)处理后与经负压收集后的调底漆废气G1、调面漆废气G3、危废暂存间废气一并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3#涂装生产线:喷底漆废气G2、喷面漆废气G4由负压收集后经“水帘+两级过滤棉”(TA003)处理后与经负压收集后的调底漆废气G1、调面漆废气G3、经密闭吸气口进入集气管道的烘干废气G5一并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1中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相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厂界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1#涂装生产线:喷底漆废气G2、喷面漆废气G4由负压收集后经“水帘+两级过滤棉”(TA001)处理后与经负压收集后的调底漆废气G1、调面漆废气G3、经密闭吸气口进入集气管道的烘干废气G5一并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2#涂装生产线:喷底漆废气G2、喷面漆废气G4由负压收集后经“水帘+两级过滤棉”(TA002)处理后与经负压收集后的调底漆废气G1、调面漆废气G3、危废暂存间废气一并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3#涂装生产线:喷底漆废气G2、喷面漆废气G4由负压收集后经“水帘+两级过滤棉”(TA003)处理后与经负压收集后的调底漆废气G1、调面漆废气G3、经密闭吸气口进入集气管道的烘干废气G5一并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评价: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1中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相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评价: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监控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来降低噪声 | 各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来降低噪声 | 在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噪声最大监测值为57.2dB(A),夜间噪声最大监测值为45.2dB(A),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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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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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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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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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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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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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