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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集中供热建设项目》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批前公示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提出的****县集中供热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申请,经初步审核,该项目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拟准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规划拟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公示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2. 建设单位:****
3. 项目名称:****县集中供热建设项目
4. 建设位置:**县教育**侧(且****公司院内)
5. 主要规划指标与建设内容:
- 总建筑面积:5656.27㎡
- 计容建筑面积:22313.75㎡
- 容积率:0.97(含原有建筑计算)
- 建筑密度:42.1%(含原有建筑计算)
- 绿地率:10%
- 建设内容:**锅炉间(地上四层)建筑面积3129.71㎡、建筑高度23.95米、框架结构、抗震烈度为7度、建筑类别为工业建筑(丁类厂房);**除尘间(地上二层)建筑面积330.72㎡、建筑高度8.65米、框架结构、抗震烈度为7度、建筑类别为工业建筑(丁类厂房);**脱硫泵房(地上四层)建筑面积392.92㎡、建筑高度11.75米、框架结构、抗震烈度为7度、建筑类别为工业建筑(丁类厂房);**封闭式渣场(地上一层)建筑面积1715.92㎡、建筑高度10.55米、门钢结构、抗震烈度为7度、建筑类别为工业建筑(戊类仓库);**值班室(地上一层)建筑面积87.00㎡、建筑高度4.05米、砖混结构、抗震烈度为7度、建筑类别为单层民用建筑。
二、公示说明
1. 公示期限:2026年5月10日至 2026年5月17日
2. 公示渠道:****政府网
三、意见反馈与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
1. 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反馈至我局;反馈意见需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附利害关系证明材料(身份凭证、产权凭证复印件等),信息不完整无法核实的视为无效意见。
2. 申请听证的,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局
联系地址:******县**镇******局(邮政编码:841900)
联系电话:0996-****557(传真)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县集中供热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局
202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