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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表信息公示说明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本单位现将《****有机发光材料****实验室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有机发光材料****实验室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单位:****
建设地点:****开发区灵鸢**侧4#厂房1号
项目投资:7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
建设内容:本技改项目利用现有租赁厂房面积约100平方米,对有机发光材料发光面板工艺进行调整,购置低温等离子体增强化学气相沉积系统等设备,本次技改后全厂研发规模仍为年产出500g发光材料、500g高纯材料、3000片发光面板。本技改项目实****实验室研发,实验所得发光材料、高纯材料、发光面板等仅用于实验研究,不对外销售。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三)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88****4393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公司
联系人:毕工 电话:186****6326